國稅局即將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及稅籍清查作業
國稅局即將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及稅籍清查作業
為遏止轄內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等逃漏營業稅捐行為,並增裕庫收,高雄國稅局新興稽徵所將自103年4月1日起進行加強稽查及選案查核作業,作業期間至該年12月31日止。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為執行財政部訂定103年度加強查核遏止逃漏作業計畫,該局即將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以加強查核營業人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有無據實申報銷售額、是否以個人消費或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或涉及虛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等,以維護租稅公平,並端正納稅風氣。另為加強稅籍管理,維護營業稅稅籍檔案之正確性,該局亦將於同一期間進行稅籍清查相關作業,對於已辦理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者,清查有無於營業後發生與申請事項不符或擅自停、歇業等情事,另亦將清查營業人有無未辦理登記或未申請復業即擅自營業之情形,一經查獲即依法核處,以釐正營業稅稅籍檔案。此外,針對經營網路交易營業人,將進行暸解是否已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防止營業人藉由網路交易短漏開立統一發票,逃漏稅捐。
國稅局特別呼籲,為鼓勵營業人自動補報補繳稅款,訂定自10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為輔導期間,請營業人先自行檢視,如有將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提出申報,致虛報進項稅額,或短開漏開統一發票、短報漏報銷售額,致逃漏營業稅捐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已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者,可免予處罰。另營業人如已對外營業惟尚未辦理營業登記,或停歇業、遷址而未辦理登記者,亦請儘速補辦理設立、變更或註銷等登記,以免被查獲而補稅送罰。【#074】
新聞稿提供單位:新興稽徵所 職稱:股長 姓名:李嬪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6470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