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3 17:21:00板新
購買住宿券,營業人未於銷售時開立統一發票,有無逃漏營業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其於旅遊展促銷活動中向飯店、旅館等旅宿業者購買住宿券,銷售人未開立統一發票,是否有逃漏營業稅之情形。
該局說明,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 凡以房間或場所供應旅客住宿或休憩之營業人(包括旅館、旅社、賓館、公寓、客棧、附設旅社之飯店、對外營業之招待所等業),開立憑證係以結算時為限,在結算前所收之價款得免先開立統一發票。故民眾雖於旅遊展向飯店、旅館……等旅宿業者購買住宿券時即已付款,依上開規定,旅宿業者尚無須於銷售住宿券時開立統一發票,而應於購買人實際持住宿券去消費時,再行開立統一發票。故民眾於旅遊展促銷活動中向飯店、旅館等旅宿業者購買之住宿券,其未於銷售時開立統一發票,並無逃漏營業稅。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一科 楊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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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總編號:10210-1701
資料來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