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即將開放已領得現場小額退稅款之外籍旅客出境免查驗措施,修正相關注意事項
財政部表示,為配合102年7月1日開放已領得現場小額退稅款之外籍旅客出境免向海關申請查驗,除已與交通部會銜修正「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購物退稅辦法)部分條文外,明(20)日將發布修正「特定營業人辦理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應注意事項」(以下簡稱購物退稅應注意事項)。
財政部說明,前揭購物退稅辦法係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0條之1授權訂定,而購物退稅應注意事項係就特定營業人辦理外籍旅客申辦購物退稅業務訂定相關細節性作業規範,其目的在使特定營業人清楚瞭解相關法令及確實執行購物退稅事務,以進一步提升退稅服務品質,可謂特定營業人辦理購物退稅標準作業程序(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SOP)。
本次修正購物退稅應注意事項相關規範,主要係配合修正購物退稅辦法部分條文之發布,修正重點包括:為提高特定營業人申辦現場小額退稅作業意願,以刺激民間消費,將該等營業人專責退稅人員之專業教育訓練時數由16小時降為11小時,另基於實施源頭管理後,將增加特定營業人查對外籍旅客資格及覈實開立現場小額退稅明細核定單之責任,經參據海關查獲特定營業人不實開立退稅明細申請表之異常比率,修正辦理現場小額退稅之特定營業人廢止標準等。
財政部進一步呼籲特定營業人,開放已領得現場小額退稅款之外籍旅客出境免再申請查驗後,海關就特定營業人辦理並開具之現場小額退稅核定單將不再抽核,未來由稽徵機關採行事後查驗,如發現有誤退或溢退稅款,將由稽徵機關對特定營業人補徵,特定營業人受理外籍旅客退稅申請時,應妥慎查驗外籍旅客之資格、避免退稅金額核退錯誤,以有效提升購物退稅品質。
為方便外籍旅客、旅行業者及有意願之營業人了解購物退稅作業方式,該部賦稅署及各地區國稅局網站均架設「外籍旅客購物退稅專區」,提供包括:外籍旅客購物退稅實施機制Q&A、特定營業人申請書、名冊、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歡迎至上開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新聞稿聯絡人:李科長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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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賦稅署
更新日期: 201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