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5 17:38:29板新
102年3月起網際網路申報繳稅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嘛也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免除納稅義務人為繳稅而勞途奔波,及因排隊等候而浪費寶貴時間,自102年3月1日起將再增加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方式,提供納稅人多一種繳稅選擇。
該局說明,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方式適用對象為納稅義務人本身,並已申請使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或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另須透過網路申報方式完成申報者,可用於繳納下列五項稅款:1.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含稅額試算線上登錄繳納者)2.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3.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繳稅款4.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自繳稅款5.營業稅申報自繳稅款。
該局指出,上述5種稅款自102年3月起,於各稅稅款法定申報期限內,可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運用本人或營利事業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關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完成線上轉帳繳稅。扣款成功時,將回傳交易紀錄供納稅義務人列印保存。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使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辦理線上轉帳繳稅,繳納稅款截止時間為各稅稅款申報期限當日24時止。
(聯絡人:徵收科林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