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4 17:18:06板新

證券交易所得課稅作業已準備就緒,明年將正式啟動


  為利今年修正之證券交易所得課稅(以下簡稱證所稅)制度於明(102)年起順利施行,財政部於今年8月1日訂定證所稅制度相關法規及稽徵作業施行計畫,交由相關機關執行,並於11月6日成立證所稅推動小組,由曾政務次長銘宗擔任召集人,分別就法規面、訓練面、宣導面,稽徵及電作面全力推動,目前證所稅相關作業均已準備就緒,明年1月1日將正式啟動。各項作業情形分別說明如下:
一、法規面:完備6項子法規,建立證所稅周延法令規範。
(一)9月27日行政院核定營利事業基本稅額之徵收率為12%。
(二)10月9日發布「個人選定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課稅方式作業辦法」。
(三)11月1日修正發布「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部分條文。
(四)11月2日修正發布「所得稅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五)11月2日修正發布「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六)11月22日修正發布「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二、訓練面:加強內部種子人員訓練,俾落實證所稅制度。
(一)對各地區國稅局內部種子人員進行證所稅制度教育訓練3場,參加人次341人。
(二)各地區國稅局亦對各局同仁進行證所稅內部教育訓練115場,參加人次5,725人。
三、宣導面:持續對外宣導、推廣及講習,增進投資人及相關業者瞭解。
(一)舉辦對外講習
密集對證券商、會計師公會及投資人舉辦宣導及講習,以消除外界因不瞭解而滋生疑慮。賦稅署及各地區國稅局目前舉辦對外講習及到府服務461場,參與人數14,199人。
(二)書面宣導
製作證所稅宣導摺頁、模擬問答(Q&A)73題等相關資訊提供民眾索取參考,並適時發布新聞稿,讓民眾瞭解證所稅內涵、建制目的及影響,並提醒納稅義務人應注意事項。
(三)網路宣導
於財政部、賦稅署及各地區國稅局網站建置證所稅專區,提供相關法令、新聞稿、書表及疑義解答供民眾查閱,並隨時更新相關法規及稽徵作業等最新訊息。
(四)設置專人專線服務
各地區國稅局設置200餘服務專線提供專人專線諮詢服務。
(五)持續與外界溝通
持續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證券業、信託業及會計師等相關公會溝通,並請相關業者反映實務問題,該部釐清後,納入Q&A解答、發布解釋令或新聞稿,俾解決相關業者與投資大眾疑義,使制度順利推動。
四、稽徵及電作面:完善後續稽徵作業
(一)全力協助證券商電作與系統面作業無縫接軌
1、為協助證券商設算課稅就源扣繳電作作業,財稅資料中心與相關證券公司進行系統建置與測試,並函送上開作業流程圖及作業示意圖予金管會、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請各該機關(構)轉行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及所屬會員,並提供協助。
2、財政部於今年12月4日舉辦「示範證券交易所得課稅設算扣繳資訊作業記者會」,邀請華南永昌、兆豐證券及臺灣土地銀行,示範其資訊系統作業並分享經驗。
3、財政部持續就證券商設算課稅就源扣繳資訊作業全力提供協助,據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統計,國內外86家證券經紀商中,其中80家刻積極配合修改資訊系統,其餘6家證券經紀商有4家尚無個人證券戶,1家刻規劃中,另1家採人工作業,證券商扣繳作業將如期就定位。
(二)公布相關書表及電子檔案格式
為利稽徵實務運作無礙,已陸續訂定相關書表及檔案格式,包括證所稅課稅方式選定作業相關申請書表、名冊及其電子申報檔案格式等,並核定設算課稅制度相關扣繳憑單、申報書及繳款書等6式。
(三)規劃資料蒐集流程及電作系統
由財稅資料中心及各地區國稅局規劃課稅資料蒐集方式及作業流程,並配合建置相關電作系統。
  財政部指出,102年及103年上市、上櫃、興櫃股票除屬「應核實課稅範圍」外,其餘得選擇「核實課稅」或「設算課稅」,據各地區國稅局掌握78家證券經紀商截至今年12月22日止受理投資人申請選定核實課稅戶數3,029戶,其中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轄內某家證券經紀商高達731戶,顯較其他經紀商為高,已請該局瞭解並請該經紀商確認中,如經確認投資人係屬誤選,可於12月28日以前向該證券經紀商申請更正。
  財政部表示,過去社會大眾對證所稅新制內容及影響未能完全瞭解,且部分媒體或因誤解而過度渲染,造成投資人心存觀望,因此對投資大眾及證券相關業者之宣導及教育至為重要;新制上路後,該部將持續積極辦理,使投資大眾廣為周知,以消除民眾對於證所稅之擔憂。期盼各界共同為建立公平合理租稅環境而努力,讓我國證所稅制度向前邁出一步。

新聞稿聯絡人:謝科長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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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財政部賦稅署
更新日期: 2012/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