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8 17:24:23板新

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每年應完成專業訓練


時值秋末,今(101)年也將步入倒數階段了!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各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您完成今年的專業訓練了嗎? 
  該局表示,依「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的規定,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97年以後每年應完成24小時以上的相關專業訓練,且須經考評合格者,次年度才能繼續執業,反之,未依規定完成專業訓練課程、時數或經考評不合格者,次年度就不得繼續執業,如有擅自執業者,主管機關(財政部)將會依記帳士法第34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南區國稅局為服務記帳業者,已完成彙整今年截至目前為止仍尚未完成專業訓練時數的業者名單,並於日前將其專業訓練紀錄核對單寄發給各該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請務必確實核對,該局並呼籲今年尚未完成專業訓練時數者,應儘速完成專業訓練。 
  國稅局最後提醒記帳業者,如欲瞭解相關核准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專業訓練單位名單及開課情形,可以至各地區國稅局綱站專區查詢並逕向各訓練單位接洽訓練課程事宜。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郭股長 06-2223111轉8036 
  彙總編號:10110-1103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