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8 16:55:56板新
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 就有機會抽中ipad2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民眾消費時多加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財政部特別舉辦「101年度電子發票雙月抽獎」活動,即民眾只要於101年5月1日至101年10月31日活動期間,於消費時,持經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核定試辦商之載具,或使用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索取電子發票(未索取紙本電子發票)成功者,即具有1次抽獎資格,本活動計有iPad2、國產平板電腦、數位相框等多項好禮,請民眾踴躍參加!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鼓勵民眾發揮愛心,凡具抽獎資格的載具,如將電子發票捐贈給社福團體成功者,每捐贈1張,即享有雙倍中獎機會,活動期間可持續累計。本活動預定於101年8月6日、10月5日及12月5日,抽出得獎載具號碼,並公布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http://www.einvoice.nat.gov.tw/),請民眾自行查詢。相關活動辦法可至上述網站之活動訊息查詢。
該局再次呼籲,請民眾於消費時,多多索取或捐贈電子發票,讓電子發票成為生活中的一部分,為環保及社會盡一份心力。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蘇科長 06-2223111轉8103
彙總編號:10108-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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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