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5 16:53:19板新

營業人無銷售額仍應申報營業稅

營業人無銷售額仍應申報營業稅

高雄巿營業人電話詢問:其經營之公司因景氣不佳,無營業額之情況下,是否仍應申報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稅籍狀況屬正常營業中之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按期()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之規定向所轄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營業稅。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近來發現有營業人因營業狀況不佳,已連續數期未購買統一發票,故以無實際銷售額為由,未按規定申報營業稅,而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9條之規定處怠報金新臺幣3,000元。國稅局特別呼籲營業中之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如期申報營業稅,以免受罰。【#287

新聞稿提供單位:前鎮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鄭玉惠

聯絡電話:(07715-1511分機6198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2/6/5

新聞稿

「職棒紅不讓」歡迎兌換索取門票喔!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該局配合統一發票推行,歡迎民眾捐發票兌換高雄市澄清湖棒球場職棒比賽門票。

比賽場次、兌換時間、地點及方式如下:

一、比賽場次:

1018 8 日【Lamigo-統一】

1019 9 日【Lamigo-統一】

101915日【兄弟-統一】

二、兌換日期:101721日(星期六)上午830分至1200分。

三、兌換地點:高雄市國稅局總局1樓中庭(高雄市廣州一街148號)

四、兌換方式:捐贈1015-6月份或7-8月份統一發票5張可兌領內野全票1張。

五、以上兌換方式,每人限兌2張,數量有限兌完為止,發票需屬未列印買受人之個人消費(發票上未列示統一編號),活動現場蒐集的發票將捐贈公益慈善團體。兌票詳情歡迎至本局網站http://www.ntak.gov.tw查詢。

六、兌票當日並提供免費製作「電子發票手機條碼」鑰匙圈。

七、比賽活動當日於澄清湖棒球場,現場捐贈51017-8月份或

9-10月份個人消費統一發票,贈送球員便當袋1個(數量有限,送完為止)。【#284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