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5 17:18:20板新
高雄市國稅局即將展開異常薪資所得專案查核作業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為遏止逃漏稅及促進誠實申報納稅,98年度異常薪資所得即將展開專案查核作業,該局將利用電腦系統比對營利事業申報薪資所得及個人綜合所得,挑選異常薪資所得資料,並列為專案查核案件。
營利事業利用人頭虛報薪資,虛增費用致逃漏所得稅者,除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補稅處罰外,並涉及刑事責任,而民眾因貪圖小利提供人頭資料者,則觸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幫助他人逃漏稅,係為不法行為涉及刑責。
高雄市國稅局呼籲,營利事業勿以身試法,請先自我檢視如有虛報薪資情事者,凡在未經國稅局調查及經人檢舉前,主動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稅額者,可免予處罰,而民眾如被虛報者,應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檢舉,經查明屬實者,該筆虛報薪資將可註銷。【#221】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三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蔡靜慧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8631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