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4 11:51:50板新

海關代徵奢侈稅 達3.77億

中國時報 2011.09.14

海關代徵奢侈稅 3.77

A13+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特銷稅(俗稱奢侈稅)6月開徵以來,除房地產外,共核課3.77億元,其中以高級轎車3.76億元為大宗。海關昨(13)日表示,小客車售價或完稅價格在300萬元以上,就核課奢侈稅,但仍需參考排氣量,如果排氣量在2,001cc以上、車款完稅價187.04萬元以上,就達開徵標準。

 

 至於排氣量2,000cc以下車款,完稅價格如在194.52萬元以上,也已達開徵標準。但據海關統計,從61日開徵奢侈稅以來,尚未有排氣量在2,000cc以下的汽車完稅價達到應稅標準。

 

 海關代理副總局長林樹吉表示,自用小客車不管新舊,只要完稅價格達到上述起徵點,一律核課奢侈稅,如果未向國貿局辦理登記的廠商、機關或個人,進口小汽車如果離岸價格(FOB)在2萬美元以下或其他等值貨幣,可免證輸入。

 

 許多留學生、海外移民僑胞若有意將國外已經使用過的汽車進口至台灣,車主須提供當初購車發票,或者根據汽車出廠年份進行推算,經扣除折舊後,車主還須繳交關稅、貨物、營業三種稅目,如完稅價格達起徵點,同樣要繳奢侈稅。

 

 林樹吉說,一般而言,車子未稅價格若100萬元,三項稅目的稅額也需約100萬元,只要完稅價格超過應稅標準,不管新、舊車都須繳交奢侈稅。

 

 根據海關統計,進口高級小客車是奢侈稅主要課徵對象,在6月開徵當月,核課車輛115輛、7月為363輛、8356輛,91~8日則已有125輛,總計959輛稅額3.76億元。

 

 若再加上其他高價品,包括展示品山貓皮毛大衣1件課徵27.9萬元,高級家具747.4萬元,總計海關核課奢侈稅共計3.77億元。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