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4 18:03:56板新
物流業進口自用貨櫃 免押5%保證金
中國時報 2011.08.24
物流業進口自用貨櫃 免押5%保證金
【A19版+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政司發布解釋令,物流業者進口空貨櫃,供循環使用的自用貨櫃,免押5%的保證金。
關政司副司長謝鈴媛昨天表示,由於運輸業者空貨櫃,被視為運輸設備,用艙單即可,免報關,就免繳5%保證金。
而物流業者是「進口」空貨櫃,裝入貨物,再出口,進口時需要「申報」,必須課徵營業稅5%,半年內復運出口,才可獲得退稅。 關政司發布解釋,進口時聲明,這是供循環使用的「自用貨櫃(S.O.C)」,會在6個月內復運出口者,就免繳保證金。
根據海關統計,99年8月1日~100年7月31日,1年內,20多家物流業者進口供循環使用的自用貨櫃318筆,貨櫃數量480只,完稅價格為5.07億,進口時要繳營業稅率5%,為2,500多萬元。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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