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驚魂 ◎邱瀟君
洛杉磯高級法院波莫納分院。攝影/邱瀟君
我再次接到了陪審團傳票。連著五天,每天依照指示撥通電話後,心中忐忑地按下組別號碼,自動錄音響起,確認了我的姓名,隨後一句「你不需要出席」,緊接著再補一句:「你已完成本次陪審團任務,謝謝合作。」我鬆了一口氣,沉重的負擔瞬間卸下。
過去我有十多年未收到陪審團傳票
陪審團制度在美國已有超過兩百年歷史。1791年的憲法第六修正案,保障了刑事被告在案件中享有由公正的同輩人(陪審團)審判的權利,第七修正案則確保涉及一定金額的民事訴訟中,當事人有權接受陪審團審判。因此,美國小自員工偷竊,大到舉世聞名的O.J. Simpson殺妻案,一概都有陪審團照著程序審理。
公民收到由州縣法庭發來的「陪審團義務傳票」後,需按指定在該周內,每天撥打法庭電話,確認翌日之安排,若收到出席通知,隔天就需到法院等待甄選。
甄選時先請十二位候選人坐在陪審團位置,接受檢辯律師提出的詢問,問題大多圍繞在背景的探索:工作性質、家中是否有警察、親友是否曾為案件受害人等,有任何一方律師認為某位候選人不適合參與此案,即請他退席,由下一位候選人遞補。那些被請出列的人士,便完成了此次義務,可自由離開。
對於獲得檢辯雙方共同認可的候選人,則將繼續留在席上,等待後續的詢問。這一過程反覆進行,最終確定出十二位適任的陪審員,案件的陪審團由此成立。甄選過程不僅是對公正的承諾,更是一場微妙的博奕。檢辯雙方在表面上維持中立,實則試圖尋找那些最能影響判決結果的眼睛。每次詢問皆是雙方對未來審判結果的預測與布局,如同一盤棋局,每一步都關乎整體的勝負。
我過去有十多年未收到陪審團傳票,朋友們大多羨慕我不用浪費時間奔波,落個輕鬆,但其實我曾經非常渴望當陪審員。自幼喜愛偵探推理小說,把阿嘉莎·克莉絲蒂、柯南·道爾的推理故事背得滾瓜爛熟,面對真實世界中的犯罪新聞,也會追隨各方報導,仔細研究其中曲折。由於經常紙上辦案口中判決,自詡是半個罪案專家,到現場參與案件審理,自是我一大夙願。
陪審團傳票。攝影/邱瀟君
真實的法庭與小說呈現的截然不同
一日,我終於接到通知參加陪審團甄選,立即興奮地昭告天下,自己要夙願得償了。甄選當天,與百多位候選人坐在大廳等候唱名時,法官敲槌宣告這是一場漫長的審判,因為案情牽涉虐待、姦殺;受害人從幼童到老婦;凶器包括刀、槍、麻繩……正說著,獄警將嫌犯帶到被告庭。
說也奇怪,眼前竟只是一位體型健壯、面無表情、穿著筆挺西裝的南美裔男子。然而,隨著法官不斷揭示案情,我心底升起一股恐懼,渾身發涼,進而顫抖。我緊抱雙臂想要抵擋那份驚恐,卻制止不住地「啊」了一聲,開始號啕大哭。
獄警迅速將我扶出法庭,親自把腳步踉蹌的我送到車上,一再問:「OK嗎?」「你確定嗎?」我一路哭回家,家人一邊忙著安撫我,一邊好奇我平常如此沉迷偵探小說、推理故事,怎麼會這麼不堪一擊?
可是,偵探小說中的兇手都是美女帥哥,有勇有謀,在藍天白雲下安排奇巧命案,眼看就要逃閃過關,卻碰到面貌平常、個性怪異的神探,雙方對招,像一場電動遊戲,看不懂了,還可以掩案沉思,從頭再來。
誰能料想到,真實的法庭與小說裡的推理場景竟如此天壤之別?當我置身其中,感覺血淚戾氣就在身邊,彷彿聽到受害者的哀求呼救,那無法言喻的不安、逼近靈魂的壓力,令我近乎崩潰,又怎麼能公正審案呢?我由衷佩服那些被選入法庭盡職的陪審員。
那場驚天一哭,也許讓我上了法庭「不適任」紀錄,之後有十幾年沒有收到陪審團通知。應是過了期限,近日再次收到陪審團的傳票,儘管我依照規定每日按時打電話查詢,但心中依舊懷有恐懼,害怕再次步入那教我無法承受的法庭,面對我根本無法應對的場景。我終於體會到在真實的法庭中,面對殘酷的事實、血淚交織的證據,要有無比勇氣去承擔其中的複雜與沉重。
可是,也正是這份沉重,使我認識到公民的參與在司法扮演的關鍵角色。我勉勵自己不將陪審團的召喚視作負擔,而是視作一次為正義、為社會,也為自己內心信念付出的機會。
無論面對的挑戰多麼困難驚悚,我都願意在陪審員這條路上,與制度並肩,和自我和解。
陪審團員及民眾由此進。攝影/邱瀟君
(本文刊於2024/10/16聯合報繽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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