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在天涯 ◎章緣
左翼文人曾經聚居的多倫路,魯迅是最有名的住客。
春日在天涯,天涯日又斜。鶯啼如有淚,為濕最高花。
最近重讀李義山這首絕句。詩評家說它意極悲和語極豔,清代詩人屈復說它:不必有所指,不必無所指,言外只覺有一種深情。我在這短短二十字裡讀到一個印象派的栩栩畫面,一種戀慕、執著和追求,我願意把它讀成是在他鄉寫作者的贊歌。
寫作的人以文字抵抗寂寞,為自己營建一個家,安棲其中。對羈旅之人,那像春日般令人嚮往的是懷念的原鄉,它不斷在向後隱退,你不再擁有它的現在和未來,只有過去還魂牽夢繫。美好的春日又何嘗不是此刻安身的他鄉?它跟你有心靈和文化上的距離,咫尺天涯。寫作者無論是在筆下追索那不斷隱退的原鄉,還是試圖把異鄉拉近融入,這些努力都是春日裡黃鶯的啼叫,雖然動聽,但是夜幕就要四合,一切即將結束。距離上的遙遠,時間上的急迫,於時空雙重的焦慮下,寫作者拚命在啼唱,啼出了血淚,為的是沾濕最高處的那朵花。
時間和空間,這是每個寫作者筆下要處理的問題,更是在第二故鄉寫作者的自我詰問。不停流逝的時間,改變著他們對原鄉和異鄉空間的感知。總有那麼一天,你發現你只能敘說原鄉的過去,而異鄉悄悄進入你,成為你的現在。至少,這是我的經歷。
1990年離開台灣去了紐約後,我才正式以短篇小說作者的身分進入台灣文壇,被視為「旅美作家」,是海外華文作家中的一員。2005年我到了上海,被貼上「台灣作家」的標籤。有時我回台灣打書演講,大家覺得我講話用詞帶著陸腔,對我投以「客從何處來」的眼光。2010年起,我幾次受邀參加世界英文短篇研討會,代表的是來自台灣的華文作家。我早已學會不在意這些標籤的準確性,因為所有的標籤都不完整,只是方便他人指認。標籤無非在提醒我,我已經不在原鄉,而分別長居十多年的紐約和上海,如果夠幸運的話,應該已經成為身心的第二故鄉。
在第二故鄉的寫作,如何有異於原鄉?原鄉和異鄉的經驗,舊與新,層層疊疊,如何影響了我的寫作?也就是說我創作的眼光看向哪裡,怎麼看?
小說不同於散文,它雖是虛構,這虛構卻必須從現實的無數細節裡來,異鄉情景事件和人物要寫得到位,需要長時間的蹲點和積累。我到大陸兩三年後,才開始覺得可以放手寫小說了。我慢慢寫,在精不在多,重要的是寫出一篇能立起來的作品,而不是數篇浮光掠影的刻板印象。相對於我的美國經驗,大陸因為同文同種,即使文化語言上有很多相異,並不會造成理解和吸收上的障礙,相反地,這些相異帶來了創作上的刺激。雖然我的短篇風格有異於此間主流的風格,但畢竟文學刊物很多,編輯也日益年輕化,越來越多人能接受我非情節導向、精鍊語言和暗示留白的寫法。
一開始,我採用台灣人的視角,一個外來者的眼光。除了因為我最能掌握台灣人視角,也因為這個視角給我安全感,不容易出錯。但是它並非沒有挑戰性,因為小說人物不是活在真空或想像中,他活在今日的大上海,對上海的一切,從人們的食衣住行到城市樣貌,如果沒有一定的了解,就無法構建一個有說服力的小說世界。作為一個寫實主義的作家,還必須對大陸過去發展的歷史有所認識,因為人物是從過去走到現在,他個人和家庭的過去,你可以蜻蜓點水,但每次點水都要在點上,每一塊建構的磚石,都要經過細細打磨和挑選。這樣的書寫,比起在原就熟悉的文化和環境裡寫作,少了信手拈來的自信,多了臨淵履薄的小心翼翼。
以家鄉人為主角的另一個原因,則是現實的考量。如果所寫的故事不能給讀者提供一面鏡子,讓他們看到自己的影像,讀者便不感興趣,編輯也就不感興趣。對想在原鄉發表的作者來說,這是無法迴避的問題。但是這種假設是不是絕對的真實呢?如果作品夠好,理想上它應該能跨越地域和文化的壁壘,在不同的讀者群裡激起共鳴。這是一種很難企及卻又充滿吸引力的理想,或者說,這是那個「最高花」。
我之所以選擇台灣人的敘述觀點,不論是主角或是之後逐漸出現的配角,有時甚至是龍套,除了便於駕馭和現實考量,細想起來,也跟我的原鄉情結有關。你需要訴說一個跟你有關的故事。現在大多數的華文書寫,故事中的主角和主要情感內核還是來自原鄉,有的寫發生在原鄉的往事,有的寫跟作者一樣漂洋過海的新移民,很少作者能夠完全從第二故鄉裡取材,不寫有關自己族人的故事。除了客觀上的困難,也有寫作者主觀情感上的需求,因為寫作,很多時候是在跟那個天涯春日靠近的一種努力。你在向你的原鄉、你的母文化靠近。
弄堂風光最有老上海情調。
弄堂風光最有老上海情調。
在上海居住的時間長了,有一天,我寫出一對年輕女孩在上海的故事(〈閨中密〉,2013),兩個主角都不是台灣人。我的寫作就此翻開了新頁,我可以放下過去緊抓著的台灣人視角的枴杖,自由書寫第二故鄉了。這個變化是經過多年的積澱後水到渠成。後來我陸續寫了很多這樣的小說,其中〈善後〉和〈殺生〉,寫的都是上海的故事,它們分別入選2016和2017的台灣九歌年度小說選,給了我很大的鼓勵。這一直是我的目標:寫一方故事而不囿於一方。
第二故鄉的寫作,在不同的時間階段,有不同的挑戰,也因此有與時俱新的書寫題材和角度。在我的寫作經驗裡,最明顯的是,台灣、美國和中國大陸的故事,會引帶出不同的敘述腔調和語言運用。例如寫美國人領養中國女嬰的〈失物招領〉,寫作時腦裡聽到的多是英文,對話部分盡可能保留英文的特色,並把美國中產階級親子關係的種種,跟大陸和台灣的區隔開來……
這種能自由出入一種以上文化的能力,具備多元視角的觀照,是在第二故鄉書寫者的優勢,但是沒有共通經驗的讀者難免錯失某些微妙的細節,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
寫上海故事〈善後〉時,我運用了上海方言,以及所觀察到的上海生活面相,這個純粹的上海故事通過了上海編輯和讀者的把關檢視,讓我頗感欣慰。這樣的寫法,並不是很多非上海人的作者會嘗試的。道理很簡單,作者也需要一個舒適區(comfort zone),離開舒適區到別人的領土上,就得步步為營,而且往往吃力不討好。我寫出這樣的作品並非是熱愛自我挑戰,其實我是個相對懶惰和隨興的作者,才分也有限,唯一可貴的不過是「真誠」。只能說,我的舒適區早就被幾次跨洋遷徙給打破了,它不能再為我遮風擋雨,成了遺跡,成了參照物,它在天涯。
對人數越來越多的大陸海外作家,原鄉畢竟是作品發表閱讀和評論的主要場域,大家都希望能在國內發表,引起回響。然而大陸近二十年的激烈變化讓他們近鄉情怯。我從文藝報導上看到一些知名作家回國作田野調查,摸底接地氣,寫的時候還有點忐忑不安,遠不如說一個移民故事時來得有自信。回想我在紐約時,離開台灣還不那麼久,還可以寫以台灣為背景的小說,寫台灣移民的小說。現在我講述的台灣故事,必須從一個歸鄉客的角度著手了。
有趣的是,當我在大紐約工作時,住在郊區幽靜的花園洋房裡,常感題材匱乏,不知要寫什麼。但是遷居大陸幾年之後,距離讓我更能看清全貌,混沌的世界突然結晶成像,我順利寫出了〈不倫〉、〈丹尼與朵麗絲〉等移民故事。這或許一半歸因於跟大陸或台灣相比,美國華人社會沒有那麼巨大快速的震盪和變化。
這種寫作版圖的置換和變遷,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很難斷其優劣。但是我總相信,沒有什麼是「更好的寫作地」,只有「最好的寫作地」,那就是寫作人當下的所在地。
如此,我在第二故鄉寫作,彳亍於少有人跡的路上,接受從創作到發表的各種考驗,轉眼二十餘載。而我所追求的,不過就是幾篇能跨鄉越界的好作品,不過就是那最高花。
(本文刊於2018/11/07聯合報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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