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30 11:38:02閱寫協會

第5屆新北市文學獎徵件簡章

 

一、活動宗旨:推動文學創作風氣,獎掖優秀文學人才,培育文學閱讀與擴展寫作人口。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四、徵件資格:凡以中文創作者,並依年齡分為黃金組(年滿60歲者)、成人組(年滿18歲以上、未滿60歲者)及青春組(未滿18歲者);

              上屆新北市文學獎各類首獎得主,不可參加該得獎獎項之比賽(例如成人組散文類首獎得主,不可參加成人組散文類組,依此類推)

類別與作品字數

 

 


 

黃金組

類別、文體、字數不拘,以長青樂活、老人共餐、初老心境…等為主題

成人組

(一)     散文:字數以20004000字以內為原則。

(二)     新詩:字數以30行以內為原則。

(三)     短篇小說:字數以500010000字以內為原則。

(四)     職場文:字數2000~4000字以內為原則。以職場甘苦、職場生涯趣聞、  小資生活、打拼前途…等為主題。

    備註: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1篇為限)。

     青春組

(一)     短詩:以1020行以內為原則。

(二)     小品文:以600~1200字以內為原則。

(備註: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1篇為限)。

舞臺劇本組

未曾公演(校園除外)之劇本,演出長度至少60分鐘以上

繪本組

1000~2000字以內為原則。以兒童閱讀為對象,不限文體與創作主題。

 

六、評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審(決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

 

 

 

 七、獎勵辦法:

     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黃金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成人組

     散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新詩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短篇小說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

    職場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青春組

短詩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2千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獎座1座。

 佳作5名:每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座1座。

 

小品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2千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獎座1座。

 佳作5名:每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座1座。

 

【舞臺劇本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獎座1座。

     入選2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繪本組】

     入選2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

八、報名方式:

       (一)請填寫下列報名表,或請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16128樓)索取簡章及報名表或逕至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活動及公告」、「新北市文學獎」主題網站(http://literature.culture.ntpc.gov.tw/)「文學獎簡章」下載報名表。

        (二)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三)請詳細填寫報名表1份,連同作品17份,掛號郵寄或親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何佳薇小姐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新北市文學獎」及徵選「類別」。活動洽詢電話:(022960-34564598

九、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44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十、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經發表之作品。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12號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二)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三)所有得獎者務請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及個人照片,以利後續出版事宜。

       (四)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或即將刊登者。

        (五)作品出版

      著作權歸屬作者,承辦單位則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且不另支稿酬,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5冊。承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繪本組得獎作品,為配合圖文編排,本局有權進行修改。

        (六)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十一、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

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

 

本人       特此聲明同意下列之情形

一、  遵守本次徵件活動簡章規定,擔保參賽作品的著作權皆屬本人所有,如有剽竊他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所產生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  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出版,出版權歸屬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著作權歸屬作者,出版後致贈得獎者每人5冊。

三、 本人同意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將得獎作品以任何形式(如上網、光碟、有聲出版、刊登書報雜誌、數位典藏……)保存及轉載授權,作為推廣使用,並不另支稿酬及版稅,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針對繪本組得獎作品,為配合圖文編排,本局有權進行修改。

四、 參選作品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侵犯著作權部分,自行負責:

 ()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作品曾參賽並獲獎、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或即將刊登者。

 

      

 

                         聲明人:              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5屆新北市文學獎報名表    編號(由承辦單位填寫)________

徵選類別

黃金組 

成人組 散文 新詩 短篇小說 職場文 

青春組  小品文

舞臺劇本組

繪本組                 (擇一類別勾選)

作品名稱

 

作品字()

 

姓名

 

性別

□男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訊息通知及寄送得獎專輯用)

聯絡電話

(公)           (宅)

手機

 

現職單位或

就讀學校

 

EMail

 

簡歷

(300

以內)

 

 

 

 

身分證正面影本浮貼處

        (學生證或護照影本)

 

身分證反面影本浮貼處

檢送資料

請備妥報名表1份、作品17(報名表請勿與文稿一同裝訂)

【備註】參加多項類別者,請就各類作品分別填具單一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