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6 00:00:00閱寫協會

2013 林語堂文學創作獎比賽辦法

一、宗旨:為紀念林語堂先生對於文學創作之貢獻,並鼓勵中文創作人才,特設立林語堂文學創作獎。


二、獎名:2013林語堂文學創作獎。


三、獎額:首獎一名,獎金25,000元;二獎一名,獎金15,000元;三獎一名,獎金10,000元;佳作兩名,獎金各5,000元。


四、作品字數及徵文資格:
  (一) 5000字以內之小說,限用正體中文書寫。(含標點符號)
  (二) 作品須為個人之獨立創作,並以未在海內外報刊、雜誌、網路以及各類媒體發表為限。
  (三) 主辦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加。


五、報名及投稿方式:
   採二類辦法同時並行,一為透過林語堂故居電子郵件報名、投稿(詳辦法一),二則為透過城邦‧POPO原創-征文舞台網站報名、投稿(詳辦法二)。
  (一)辦法一:
     1. 每人以投稿一篇為限,數位檔案格式為Word檔案(A4大小直式橫書單行間距),並請使用徵稿範例所規定之稿件格式。作品名稱請以新細明體之12級字加粗,並置中於首頁頂端;內文請於換行後,以不加粗之相同字型及大小書寫。
     2. 投稿請逕寄至投稿信箱linyutang.house@scu.edu.tw,並於主旨註明「2013林語堂文學創作獎」。收到作品後將回覆確認,若未收到確認,請洽主辦單位。聯絡電話:02-28613003分機16 劉小姐。

     3. 投稿請另附作者個人資料Word檔案(A4大小直式橫書、新細明體12級字),註明 :(1)真實姓名 (2)筆名 (3)聯絡電話 (4)通訊地址 (5)職業 (6)性別 (7)電子信箱 (8)作品題目 (9)入圍作品
      是否上傳至林語堂故居網站。(不符合以上規定者,不列入評審)。
       (二)辦法二:城邦‧POPO原創-征文舞台 http://allwrite.popo.tw(請詳見該網站報名及投稿方式)。


六、評審辦法:
(一)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
(二)全體參賽作品若未臻水準,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獎項予以從缺。
(三)初審:由館方核對資格與稿件格式,凡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複審: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知名作家、學者擔任評審,圈選出入圍作品,交由決審委員會決審,並視作者意願,將作品上傳至林語堂故居網站http://www.linyutang.org.tw。
    決審: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知名作家、學者擔任評審。為求公平公正,採公開評審方式。評選出前三名及佳作,入圍決審之作品,收錄於作品集刊中,並致贈予得獎者。
(四)會議現場公布入選作品之總分及名次。凡同分同名次或有爭議情形,均由評審做最後投票表決。


七、注意事項:
(一)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出版權,並得發行專書,不另支版稅、稿費。
(二)參加徵文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文辦法、參加資格,或有冒借、抄襲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權益之情事時,一律取消資格,如已頒獎,應立即退還所得獎金,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蒙受之損失。
(三)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四)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NT$20,000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外籍人士不論金額,一律扣繳20%稅額)。
(五)投稿作品請避免濫用諧音字、錯別字、火星文、注音文,並請使用正確全形標點符號。 
(六)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之。


八、徵選及揭曉時間:
(一)收件日期:自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止。
(二)複審會議:2013年9月29日圈選入圍作品,結果將於林語堂故居網站上公告。
(三)決審會議:2013年10月20日於林語堂故居舉辦,以公開評審方式進行,現場開放與會。
(四)得獎名次經決審會議公布後,隨即進行頒獎,並統一2013年10月22日於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