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規劃執行: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二、主 旨
鼓勵民眾藉文字與攝影,紀錄兩岸人民交流的故事,以民間觀點呈現兩岸互動的歷史過程,增進民眾及國際對兩岸交流實況之認識。
三、參選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護照,或設有戶籍者)、持有中華民國長期居留證或定居證之大陸地區人民、就讀我大學院校之大陸(含港澳)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徵獎類別
(一)紀實文學獎:字數以3000~7000字為限,以真人實事為題材的紀實作品。
(二)紀實圖文獎:投稿文件需圖文並茂,文章以500~1500字為限,及5~10張照片(照片圖檔請設定為300dpi,每張圖不超過400K),紀錄兩岸人民交流的故事。
文學體例不限,稿件內容必須為真實故事,作者真名發表。
五、評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
六、獎勵辦法
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1)紀實文學獎──
首獎1名10萬元,頒發獎座乙座
優選2名每名5萬元,頒發獎座乙座
佳作5名每名3萬元,頒發獎座乙座
入選10名每名5000元,頒發獎狀乙面
(2)紀實圖文獎──
最佳圖文獎5名每名30000元,頒發獎座乙座
最佳潛力獎3名每名10000元,頒發獎座乙座
入選10名每名5000元,頒發獎狀乙面
七、報名方式
(一)請由此下載報名表
(二)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三)請詳細填寫報名表1份,連同作品乙式5份,並附上光碟
(採稿紙書寫者,可免檢附光碟)。參選作品請以
掛號郵寄或親送台北郵政第11941號信箱.
第二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評選委員會收,
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徵選類別」。
八、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01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九、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經發表過之作品。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12號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
如採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紀實圖文獎需彩色列印參選作品於A4紙張上,每張A4紙最多放三張參選作品。
(二)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三)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者或即將刊登者。
(五)作品出版與推廣──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於該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授權主辦單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保存或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出版權則為作者與主辦單位共有,主辦單位為推廣、行銷之用,不另支稿酬或版稅。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
(六)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十、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
洽詢電話:執行小組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02)2228-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