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myfone行動創作獎開跑 !
活動精神 | 鼓勵社會大眾在擁抱數位科技的浪潮下, 透過簡訊文學體,重新體驗、發現語文之美 ;並以記錄真實或創作想像的方式,描繪 行動生活裡所思所感的吉光片羽,豐富行動 生活。 |
參加對象 | 凡持有中華民國(台灣)行動電話門號之 民眾,皆可參加。 |
收件/截稿日期 | 即日起至7月12日晚上23:59止。 (依主辦單位徵件系統上傳記錄時間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投稿擁塞, 請及早投稿) |
徵件主題 | 分為「情書」及「家書」及「生活筆記」 三個主題。每位參賽者總投稿數量不限。 |
參賽須知/投稿流程 | 參賽須知及投稿流程:為維護參賽及得獎 權益,請依下述說明進行: 中文70字以內,含標點符號及空白;因手機 系統規格之不同,請PHS用戶在45字內完成 參賽作品)完整表達對「情書」、「家書」、 「生活筆記」主題之原創創作。 情書組:請以全型繁體中文完成一則簡訊投稿 內容,傳送到0935-120-120。 內容,傳送到0935-120-130。
投稿內容,傳送到0935-120-140。 系統收到該則投稿後,會發送確認簡訊至參賽者 之門號。該確認簡訊不需另外付費。 STEP2‧參賽者須登錄活動網站 (http://www.myfone.org.tw)成為會員, 始視為完成參賽流程。 每位參賽者均須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其中 會員資料的手機門號務必與參賽門號相同。 曾於第3、4、5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加入活動網站 成為會員者,不需再次加入會員。但第1、2屆之 舊會員如未曾於第3、4、5屆加入,因系統變更, 仍請重新註冊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 具備會員資格之參賽者除可查詢自己之參賽記錄外 ,並享有活動網站會員之一切權利與義務。 ※附註: 完成一則簡訊參賽作品流程後,參賽者方可進行下 一則參賽作品流程,但參賽者必須於徵件時間結束 前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才視為有效參賽。 若未依上述投稿流程而有影響參賽權益之情事發生 ,後果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
投稿須知 | 限以手機簡訊方式並以繁體中文創作參賽。如因 使用非規定語言造成無法完成投稿,參賽者需自行 負責。 收件期間內,每一門號之參賽作品不限,每日發送之 參賽作品數量亦不限。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包括 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且尚未在任何一地之實體 或數位出版品發表。 本活動為公益性質活動,無論參賽者使用哪一家門號 ,均可參加。每完成一次簡訊投稿,皆由投稿者所屬 的電信業者收取該則簡訊費用,費用按照您原本電信 方案計算。 參賽者收到系統回覆之確認簡訊,係由台灣大哥大 基金會免費提供,參賽者不需另外付費 投稿內容若有未完成語句、文句語意不清、未成能 辨意之句子,將以資格不符論。故請參賽者投稿完成 後,務必登入活動網站確認投稿內容是否正確無誤。 |
評審作業 | 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將聘請國內文壇人士 、文字工作者、創意工作者等專家進行評審。 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 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
評分標準 | 文筆流暢度、創意度、扣題度,並能反應當代意識。 |
獎勵名額及方式 | 「情書」與「家書」與「生活筆記」三項主題,每一 項主題各取以下獎勵名額:(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 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一)首獎1件,頒發獎金NT$7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辦法公布):每件可獲精美禮品乙份及獎狀乙紙。 國內主要平面媒體或其他媒介。 |
得獎公布 | 預定於2012年9月份決選評審過程結束後,舉行頒獎典禮 並於動網站上公布結果,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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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 參賽後視為同意依「第六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徵件辦法 之規定參加競賽。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 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 、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若未提供真實 資料者,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且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包括 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亦未以任何實體及/或數位等 各種方式為出版及/或發表。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倘 發現參賽作品有不符上述條件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 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亦有權 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 參選作品禁止有任何抄襲行為。倘參賽作品有任何抄襲 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 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亦有權 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 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內容倘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字眼者,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 資格。 得獎人同意所有得獎作品自公佈得獎時起,視為財團法 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取得該得獎作品之永久且無償之授權 ,亦即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於得獎作品之 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 運用、複製及/或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如:台灣大哥大 (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等使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 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除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 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外,亦不得向財團 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為任何請求/ 主張。 得獎作品將於平面或電子媒體發表,如:中國時報人間 副刊,但不另支付稿費及/或其他任何費用;財團法人台灣 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將得獎作品製作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 (包含但不限於書籍等)並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得獎人 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為任何請求/主張。 得獎人同意如擬自行將得獎作品授權予其他人或自行為 任何方式之公開發表、演出或利用時,應事先取得經財團 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之書面同意。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本屆參賽作品亦僅保留於本屆活動 期,請自留檔案底稿。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保留變更徵件辦法之各項規定, 若有修訂,將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領獎期間: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上公佈得獎名單, 公布後30天內頒發得獎獎項,若獲獎者因故未能出席頒獎 典禮,須向主辦單位主動聯繫,溝通領獎事宜。本活動領獎 兌換截止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逾期領獎不得主張任何 權利。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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