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夕女友竟然為了房子打掉了孩子!這樣的女人你敢娶回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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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之間是一定要有信任的,如果沒有信任,簡直沒法生存。一對男女準備要結婚了,男女雙方不僅要守信用,還要互相信任對方。如果彼此防著對方,什麼都要猜疑來猜疑去,那這婚真是沒法結的。
婚姻是需要物質基礎的,所以結婚時要談婚論嫁,彼此談好結婚的彩禮、嫁妝、婚房和酒席等。說起來結婚本質上也是一種交易,男女雙方拿出自己的資源,結合在一起,組建一個新的小家庭。
結婚後,夫妻倆生兒育女,好好經營這個小家庭。所以為了順利結婚,談婚論嫁時要“先小人,後君子”,把該說的說清楚 ,該要堅持的堅持住,免得結婚後不愉快。
譚小航和女友戀愛一年後,準備要結婚了,雙方家長便坐到一起商量婚事。那時,女友剛剛懷孕,她想在肚子大起來之前結婚,這樣就可以穿婚紗了,她不想挺著一個大肚子結婚。
岳母又提出必須要有婚房,結婚要結在新房裏。譚小航家是準備要買婚房的,但現在的情況是時間太急,買房子到底不像是買衣服或買褲子那麼容易。
考慮來考慮去,譚小航家決定只能買二手房了。因為買期房的話肯定來不及了,就是買毛坯房,還要裝修,也得要時間。女友的肚子不等人,得要一邊買婚房,一邊籌備婚禮了。
對於買二手房的事,女友家倒並沒有意見,譚小航便帶著女友去看房了。看了好多套後,譚小航和女友終於選定了一套。那套房子是去年剛裝修好的,房子還很新,三室一廳,房主是要移民去國外才賣掉這房子的。
通過仲介,譚小航和房主簽訂了購房合同,付了定金,約定好在譚小航結婚前半個月交房。因為房主目前還住在這房子裏,沒法馬上交房,他們移民的手續還沒完全辦好。
辦好購房的事後,譚小航家就一心一意籌備婚禮的事了。可到交房的日子時,房主卻沒法交房了,因為辦移民的手續出了點問題。房主就懇求譚小航家延長兩個月收房,他們願意承擔違約金。
譚小航家是很通情達理的,知道房主也是迫於無奈才沒法按期交房的,就答應了延長兩個月交房。可譚小航家把這事告訴女友家後,女友家卻翻臉了,說譚小航家是騙子,是聯合仲介和房主,串通一氣假裝買房。譚小航好說歹說,女友家都不信,譚小航和女友就吵了起來。譚小航的意思是延長兩個月收房,沒什麼大不了的。至於結婚時的新房,他父母現在住的房子是兩室一廳,就用主臥室做他們的新房。或者,他們去外面酒店裏開一間房間也行,再或者去租一間房子。
譚小航和女友吵了一架後,就氣呼呼地回家了,他想等女友的氣消了後,女友肯定會想通的。房主不能按時付房,付的一筆違約金也不小,他晚兩個月收房,還可以收一筆違約金也挺好的。
回到自己家後,譚小航就繼續籌備婚禮,把請柬也發出去了。因為女友懷孕了,要按期結婚,如果延長婚期的話,女友的肚子就要大起來了。
就在譚小航把請柬發出去的第三天,女友發短信給他說:我已經把孩子打掉了,我要延長婚期,等拿到房子後再結婚。譚小航看著這條短信,愣了好一會兒,等緩過神來後,他給女友打了電話。
在電話裏又一次得到證實後,譚小航發怒了,孩子是一條生命,女友怎麼能不跟他商量就打掉了?譚小航很納悶,在女友的心目中房子就那麼重要,比孩子還重要?譚小航沒法接受,他說女友是殺人犯,殺了他們的孩子。
因為這件事,譚小航向女友提出了分手。女友雖然打掉了孩子,但並沒有想要分手,她還是想跟譚小航結婚的,所以譚小航跟她提出分手後,她哭了,求譚小航不要分手。但譚小航態度很堅決,還是和女友分手了。
雖說人與人之間要互相尊重,但像譚小航女友這樣的做法,真沒法讓人尊重。首先,孩子是兩個人的,她怎麼能自作主張去打掉了?男方為了滿足女方的要求,已經夠盡力了,至於房子不能按期收到,這也屬於意外。
其次,兩個人都要結婚了,怎麼能不相信對方呢?再說,對方簽購房合同時,女方也是親眼看見的。現在房主出了些意外,並非是男方不守信用,女方應該要給予理解。做人都要通情達理,方便別人就是方便自己。
再次,就是沒有在新買的婚房裏結婚,這又怎麼了?男方已經提供補救措使了,而且男方的補救措使也挺好的,在公婆的兩室一廳裏結婚,或者去酒店開房,再或者租房。
一個女人把房子看得比孩子還重要,這樣的女人不能說她不對,但的確有點令人無法接受。既然要結婚成為一家人了,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那這婚還結啥呢?所以男方提出分手,也是情理中的事,女方完全是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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