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5 18:18:14☆羽芸★

【轉貼】香港的清算『BL』事件系列-4

這篇文章或許會招來一些人的不滿,不過我覺得或許也可以藉此機會讓自己了解一下別人是用什麼眼光來看待bl、同人誌。
尤其是原作延伸的同人作品。
或許這篇也帶有一些個人對現在同人創作的些許不滿吧。
說實在,有沒有H、搞不搞笑不是我想買同人本子的主要目的。
真正喜歡同人作品的原因,就在於那股充滿生命的原創力,以及自我風格的內容。

有沒有H...真的不重要。

***************************

以下文章轉載至南方動漫網

BL的風險

2005-02-28 13:09 來源:《動漫線》05年2月號 作者:竟山

我知道,在這個時候卻在說這樣的話,是有一定風險的。這很容易被人以為我是偏幫《大學線》,甚至是來謾罵,來抹黑BL文化的。當我決定在此寫下對BL的看法時,我也想過,有些朋友可能會這樣看我。但是有些東西,我希望可以平心靜氣,跟大家分享的。

  對於BL漫畫的立場,首先,我並不反對同性的戀愛。在我身邊,也有這種性取向的朋友,我從來沒有歧視,並欣賞他的堅毅和勇氣。其次,我並不反對創作BL的故事。雖然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閱讀BL作品會有風險,然而不少BL作品要表達的訊息,都很明顯。例如CLAMP的《東京巴比倫》等漫畫,都是BL的,但它表達的感情和意義十分清晰。

  若然是那些一開始就是YAOI,沒有高潮、沒有起伏、沒有意義的純粹為BL-H而畫的作品,相信讀者一早已經會發現。若她選擇仍然購買,然後卻宣稱被“荼毒”,這樣她亦要承擔責任。

  那麼我到底想說什麼?

  我想特別談論的,是BL的同人改編作品。改編作品是以某動漫等原作的角色為藍本來寫的。如果原著已是BL作品,借用它的故事、人物、背景再創作出BL故事,也沒什麼問題。但是把一般向的、全年齡的原著,改編作BL的作品,那我覺得就是一種對原著的“扭曲”。

  今天在香港的同人界裏,似乎又悄悄地有愈來愈多的這類BL改編同人志出現,原作裏沒有同性傾向的角色,被不負責任地搬進這種BL故事裏,被強詞奪理地歪曲該角色的設定,甚至寫至出現“限”、“超激”的成份……

  我很不了解,為什麼要把那些本是要好的角色寫至“體無完膚”?這樣也算不算以自我的“精神”去“虐殺”了那個角色?既然把角色的原來性格、設定改得所剩無幾,那麼為何不乾脆自設角色?為何硬要借用別人的樣子,卻在進行根本不是那角色的性格、行為的東西?

  當我想不到這問句的答案之際,腦海裏忽然浮起另一條問句:喜愛寫BL故事的作者,是基於了什麼“心理”而寫的?

  如果作者單純為了看有H的內容,倒不如去看真的有H成份的動漫,不是更好嗎?反正在這種含有性描寫的BL漫畫中,“受君”永遠只是以女孩子作為藍本,演繹著女孩子的角色。這樣,我對作品的創作性、可觀性,就不禁冒起一些質疑了。又還是這樣的BL-H,會比純H更富官能上的刺激呢?

  從而,我思考了BL文本的一些特徵,又帶出了我對BL同人的作者的心態有以下聯想:

  一、大家可有發現,BL漫畫中被所“選定”的“主角”,都是“美男”居多?難道是因為作者得不到,而產生“恨意”?

  二、作者感到滿足嗎?這種滿足感,是因為有讀者拜閱,甚至把自己當成“偶像”嗎?

  三、純粹為個人興趣?

  四、平日生活枯燥乏味,在寫作的過程中得到“心靈治療”的效用,體驗了現實欠缺的事?在自我催眠下,有“某種心理刺激或精神上的快感?”(但若果原因果真如此,又為何不先把“自己”也寫進去呢?)

  五、會不會是為了抹黑某作品,反某角色,而寫來破壞他的形象啊?

  當然,我非常明白每個作者的“創作”都是自由的,看與不看也是每個“讀者”的自由。只要BL同人志加上了顯眼的警告字句,說明18歲以下不得翻看和購買,並確切的不把作品售予未限法律要求的年齡的人,那就可以接受的。或許會有人質疑法律的限制(即是“18歲”)是否合理,但若真的有異議,應當從適當的途徑表達這聲音,而不是隨意輕視法律。

  不過我個人認為,特別是針對改編同人志,應先好好尊重和考慮原作角色的設定。每一個角色、設定,都是原作者的一番心血,雖然有人主張“作者已死”,主張故事在不同讀者心中,有獨立的生命,但這個在各位心中的“獨立”生命其實並不獨立,都是來源自作者的原著的。沒有作者的原著,就不會有這些生命。

  因此,請不要一味只為了追求個人的“創作欲”,而強行寫下那些對原著、對角色原型有傷害性、虐待性或歪曲性的作品。喜愛了那部作品、甚至是那個人物的讀者們,實際上已被“洗腦”了。當他們不小心在網上碰上了“這一類作品”,他們的心理或多或少會受到一定傷害,感到心痛。這道理就像上兩期《動漫線》秋鈴批評人們把沒有色情的原著改編成H一樣,是對其他喜歡原著的朋友之一種蠶食、噬夢和傷害來的。若這問題氾濫下去,更會出現秋鈴所批評的“不吸煙者在充滿二手煙的街”那麼樣。我曾是這樣的“受害者”,在互聯網上有親身經歷。

  最後,我還有一條問題想問那些喜歡激H的作者:那些只為了以“性虐”、“淫亂”、“姦污”等題目而寫的“作品”,可會真的有“愛”的存在嗎?


轉自皓日殿的<太陽的窩窩>:
http://www.wretch.cc/blog/rhrjcsbpaxe&article_id=11256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