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2 18:23:56mazon

因為,不喜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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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不喜歡一個人,可以有很多理由,可是喜歡一個人,常常沒有理由。也許,不喜歡一個人,也可以沒有理由。我們說,因為個性不合,因為他出軌了,因為他有不良習慣,因為他暴力相向,因為他如何如何......,其實說穿了也是藉口,就是不愛了,不喜歡了。

一個老師說過一段話,大意如下:一對夫妻的緣份盡的時候,命運可能以種種形式顯示,例如因為工作或子女教育而長期分居,或者一方重病、外遇、意外,甚至身故......。我想,這是緣份,也是命運。

前一陣子也和一個朋友談到「變」這個話題。蘇東坡說:「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宇宙間唯一不變的真理就是──沒有什麼是不變的。

對於他人指控自己「反覆」無常,心裡或許有幾分不舒服,可是這話說得確實沒錯。誰的心念不是無時無刻起伏變化著,上一個念頭如此,下一個念頭就把它推翻了,俗話說「覺今是而昨非」還說得不夠貼切,人從「見山是山」到「見山又是山」,或許要幾年,或許不用幾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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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是會變的,凡人與人之間,無論是親子、手足、朋友,乃至情侶、夫妻,沒有什麼此情不渝。瑪桑這輩子唯一花了千把元買的一隻錶──是對錶之一,買的時候就在金屬錶帶上刻上這樣的字跡;離婚前,對方早已不戴這隻錶了,瑪桑只當它一隻錶,又戴了不知多少年,然後在不知道什麼樣的情況下,反正這隻錶就再也沒出現過了。我也曾找過,沒找到也就算了,就當是和錶也緣盡了。我想,掉了也好,整個事情就自然的消逝掉,只是有點可惜,這麼好的一隻錶,戴了這麼久的一隻錶......。

東西是東西,感情是感情,記憶又是記憶。有些人因為感情生變,就把東西也毀於一炬,似乎這樣就可能遺忘痛苦,說起來也只是在發洩情緒,和是否釋懷,一點也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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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了」是真正的原因,不要把罪過都怪到別人或自己身上。或許雙方當時都不夠成熟,可是並不是成熟的人就不選擇離婚。至少,瑪桑結婚時是不夠成熟,但離婚的決定,是經過成長,省悟到自己已經不愛了。至今我仍認為,當初這個決定,是一種成熟。

愛情變質了,不只發生在未婚的情侶,也發生在已婚的夫妻。與其用鐐銬鎖住對方也桎梏自己,還不如給雙方出路,好好尋找各自的新幸福。太多的人在婚姻生變後殘害自己與對方,甚至離婚之後還心懷忿恨,水火不容,說起來,其實很可悲。

可是瑪桑也絕不是鼓勵婚姻生變者離婚的人,因為,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一樣,即使是名存實亡的婚姻,也有很多種。夫妻緣盡,有的也還有其它的緣份未盡。只是心懷怨恨的,不管是對天、對人,或對自己,瑪桑相信都不會有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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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消失的時候,未必就分手;名存實亡的婚姻,這世上也是很多。但當一方想走的時候,另一方不放手也留不住。與其拉拉扯扯,讓彼此受傷得更嚴重,還不如早早放手。


美國黑金 2019-12-13 09: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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