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名額參加 2011年國際Baby Yoga嬰兒瑜珈講師培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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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名額參加 2011年國際Baby Yoga嬰兒瑜珈講師培訓班
公費名額參加 2011年國際Baby Yoga嬰兒瑜珈講師培訓班
http://www.npo.org.tw/act_detail.asp?id=3245
公費名額參加 2011年國際Baby Yoga嬰兒瑜珈講師培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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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9
活動類型 | 研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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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屬性 | 兒童青少年福利, 健康、醫療, 國際合作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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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題 | 公費名額參加 2011年國際Baby Yoga嬰兒瑜珈講師培訓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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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 | 嬰幼兒瑜伽,提供父母和孩子之間一種更優質健康的互動方式,利用瑜伽的原理和姿勢,進行擁抱、撫觸、伸展和放鬆。和一般親子遊戲和單純的擁抱不同的是,嬰幼兒瑜伽還能增進消化系統和神經系統的健康。更重要的是,由於嬰幼兒身心發展快速,針對不同成長階段有專屬設計的活動,讓父母可以很輕鬆的和寶寶一起融入玩瑜伽的樂趣。對於忙碌的父母來說,也可以利用舒緩的動作和正確的身體姿態,減少照顧寶寶時緊繃的情緒。 本次特別邀請國際生之光基金會的國際認證培訓師來台培訓專業國際為國內培訓更多國際專業講師,希望有興趣取得國際講師的人都可以趕快報名喔~名額有限唷! (※註:國際生之光基金會是一個總部設在英國的慈善信託基金,致力推廣以感性的態度面對懷孕、生產和養育嬰兒)
本活動為針對國內加強國際幼兒教育及學齡前家庭親職教養重要性,希望透過專業培訓活動協助國內培訓出更多國際種籽講師,並提供兩名公益名額提供公益或弱勢團體有能力推廣更多國際專業幼教,讓教育替代療育,讓早期教育像養份一樣植在每個家庭、每個孩子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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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馨力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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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 愛蔓達國際事業有限公司 社團法人理善國際關懷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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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 | 國際Birthlight生之光基金會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國際幼兒教育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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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單位 | 理財周刊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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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 | 2011/11/17 ~ 2011/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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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 台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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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 康寧生活會館 會議廳 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5段420巷28號 [ 交通資訊 ] 捷運葫洲站1號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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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諮詢專線:(02)2782-0618 傳真: (02)2788-5305 Email : earthchild@earthchild.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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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 全新嬰幼兒親子互動式瑜珈,讓您和您的寶寶一起伸展、放鬆、成長! ~
Birthlight的教育體系以師資群社區成長的方式持續增進您對於親子互動及兒童成長的 知識。台灣生之光 (Birthlight Taiwan) 即將在台北舉辦嬰兒瑜珈師資訓練研習營,特聘國際培訓師自英國來台開課,讓您在台灣也能直接學習到國際專業師資的教學!完成研習,並獲得國際生之光合格講師執照,在世界各地開班授課!
敬邀 貴單位協助推廣刊登本會辦理「2011年國際Baby Yoga嬰兒瑜珈講師培訓初階班」活動,本活動為針對國內加強國際幼兒教育及學齡前家庭親職教養重要性,希望透過專業培訓活動協助國內培訓出更多國際種籽講師,並提供兩名公益名額提供公益或弱勢團體有能力推廣更多國際專業幼教,讓教育替代療育,讓早期教育像養份一樣植在每個家庭、每個孩子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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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 本場次公費參與甄選對象如下:(一)現職婦幼相關公益團體或機構之現職從業人員及相關公協會會務人員。(二)其他經主辦單位認可之相關幼教從業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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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費用 | 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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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說明 | 一般學員-新台幣45000元整 *凡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者,可獲贈Baby Yoga書籍及DVD 各一,價值2300元。
公費參與學員-費用全免 *確認公費參與講師訓者學員,需先繳付保證金兩萬元整,經全程參與並於活動結束三十天內完成繳交成果報告書予主辦單位後,保證金全額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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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簡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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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網站 | mypaper.pchome.com.tw/ticea/post/1322428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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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事項 | 公費參與活動辦法說明 一、為鼓勵現職婦幼相關公益團體或機構工作人員訓練國際專業幼教人才,提升我國幼教專業知識及幼教產業之國際競爭力,特提供兩名公費參與講師訓活動名額。 二、本場次公費參與甄選對象如下: (一)現職婦幼相關公益團體或機構之現職從業人員及相關公協會會務人員。 (二)其他經主辦單位認可之相關幼教從業人員。 三、申請公費參與國際嬰幼兒瑜珈講師培訓者,應於公告所定期限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 (一)申請書。(即報名表 於備註欄填寫"公費參與申請") (二)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任職婦幼相關公益團體或機構或相關公協會累積達三年以上經驗之證明文件。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五)推薦信二封。 (六)現職證明及服務單位同意函。 (七)確認公費參與講師訓者學員,需先繳付保證金兩萬元整,經全程參與並於活動結束三十天內完成繳交成果報告書予主辦單位後,保證金全額退回。
四、獲選公費受訓人員全程之費用,由主辦單位支付,其他額外費用,由受訓人員自行負擔。
獲選受訓人員應於受訓結束三十日內檢附結訓成果報告書交予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核准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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