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6 02:08:37@

美國精神 - 麋鹿牌Abercrombie & Fitch (三)

續)

接下來,我們總算要進入高潮篇了...

AF與Homosexual

如Vincent專文寫到AF對同志的不友善一樣,類似的說法其實一直在網路上流傳,甚至連Fox的Mad TV都曾對AF大作文章過。不過也正是如此,我覺得我的認知是: AF即使不真的開放,甚至像有些企業會特別贊助同志活動或Gay Pride(請想想該公司總部其實在保守的Ohio!),但事實上AF也並不保守甚至歧視同志。光以找來Bruce Weber這位曾跟Pet Shop Boys以及Liza Minnelli合作過的同志攝影師為他們的A&F Quarterly掌鏡,你說他能有多homophobic?!

(@: 大家可以稍微參考,Ellen在1997年在他的sitcom裡Come Out,然後再回頭看AF Quarterly發行的時間。)


A&F Quarterly多次地用帶有性暗示的語氣作為一些“更衣室locker room裸男間的遊戲“的側標,以及多次刊登有多男多女的group sex暗示的照片,我們可以說是AF與攝影師Bruce Weber深入同志內心想一探這些frat boy/ pretty boys的裸體與其在更衣室裡的行為所玩的遊戲之一,而這些homoerotic campaign,更是把CK系列開始所謂gay-coded advertisement風推到極致。

即便我們無法從這些gay-coded ad裡判讀出這樣做的廠商心態究竟是真心地在支持與肯定同志還是單單為了商業利益並狠狠地撈同志一票,但我卻覺得甚至即便是如此,由利益出發的”親同志行為”也是這些廠商的turning point跟我們同志族群給他們的機會再教育。

甚至有時我認為,有些中間游移份子或“可改造“的“可教“之才,其實最後才會是影響這個世界也影響未來包括同志婚姻等同志權益的人。以AF的例子來說,這群當年大學生涯閱讀AF Quarterly在AF買衣服的孩子長大後,其實才是真正慢慢因exposure與潛移默化而會對我們友善甚至覺得“同志有什麼了不起?哪有什麼差別?“到最後願意去改變這個社會對我們的態度真正有impact的那群人。(其實印象在N年前開站時就有寫過類似此類的想法,其實改變這個社會對我們態度的或最有影響力的,其實都不會是我們同志族群的大宗,而是對我們友善的異性戀們!否則永遠只在異性戀為多數的社會裡那不到10%的同志們,對這個社會能夠有著什麼樣的影響力?!)

也甚至,我們應該說,保守的百姓甚至基督教團體也正是因此才認為AF在倡導性行為以及同性戀,進而多次予以抗議甚至是杯葛(過去曾發生天主基督教私立學校明文將“不得穿戴、攜帶,甚至展示AF服飾“的規定訂在學校髮禁與服裝限制裡。)


當然這樣的gay coded ad campaign自然會有正反兩面的評論,也同時正反的聲音也會發生在我們自己的同志族群裡。如以舊金山起家的青少年同志雜誌XY的主編就曾在自己的專刊發表對商業行為拿jock image來作為滿足同志心理(不管是想窺探帥哥猛男裸體還是想要顛覆多數同志小時成長過程在學校被bully欺負的想法)表達強烈不滿。該篇文章直接地暗示AF的CEO是藏在衣櫃裡的同志,並不敢面對自己更其實不願支持同志活動,一心不過想大發同志財而已。

不過這篇文章末有提到AF跟其他多數的廠商都一樣,不願意在XY上刊登廣告。個人感覺頗有報復與自打嘴巴的感覺。
同時,XY在尤其是那個年代時,在我個人的感覺裡,其實跟R級的色情雜誌沒有太大的差別(我當時在SF還有個朋友是XY雜誌的攝影師...@@),雖說裡面有一些文章介紹等東西,不過我覺得其內容跟水準等級大概有點像是Teen那樣的雜誌或普遍local的同志雜誌(大概可以說是給青少年看的壹週刊然後放上有點點顏色又不全露的照片~)。也所以,要說包括AF在內的服裝大廠都不願意在XY雜誌上刊登廣告,我是看不太出來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想想換做是你自己是公司高層,你願意把你家產品放在隔壁頁是porn movie DVD或是bathhouse的廣告旁邊嗎?!這樣的“支持“同志權益最後到底是為你帶來利益還是傷害比較大呢?)

也不過可惜的,個人某個程度的懷疑AF對同志的不友善的相關流言,大概也都源自這2000年的這篇XY總編文摘吧。


事實上,AF多次在同志雜誌Out magazine等雜誌裡刊登的廣告,不但廣告衣服,也廣告AF Quarterly這本雜誌;我想這是最直接的擊破公司對同志歧視的最加證明了。


另外AF商店裡播放的音樂,根本就讓你覺得像是直接到了gay club一樣;從AF的那些宣傳照到甚至從去年上一季到今年暑假季的門口裸體model招攬生意,事實上AF根本就是gay到不行。也所以從AF的店內音樂(最gay的clubbing house music)到半裸的店門口greeting sales rep (models),AF即使沒有在嘴巴上說破,也還是在在地顯示他對同志市場的重視與態度。


如同下面這篇外國網友把AF比擬成gay club的有趣評論,從如Fali這樣受歡迎的國外大站OhLaLa Paris到其他各個中小型寫手,沒有不在緊盯著AF的一舉一動。無論正面或反面,你都不可否認AF對同志群體產生的魅力以及影響力,也當然的,可看出AF在同志圈裡的地位。

What, No Drink Tickets?: Abercrombie & Fitch
http://theshophound.typepad.com/the_shophound/2006/05/what_no_drink_t.html


也同時所以在北美,因為其受歡迎的程度,AF如兄弟會一樣地有“你穿了AF就像是成為主流的gay“那樣的意識形態與影響力。某個程度我們說起來也多少是 -- 回想一下,在北美所有的gay平面宣傳廣告電影等,主要主流大家愛的是哪種身材的同志? 所以如果你太瘦體型不對,其實穿起AF的衣服來就像布袋,再怎樣的剪裁也無法撐起來。也換句話說,如果你能夠把這個牌子穿的好看,(自己或別人不覺得你過於纖細瘦小或過於臃腫又硬要擠進去~),其實大家看你的時候雖然是看著你穿衣服,其實腦中已經在幻想你沒穿衣服的樣子了。 -- 而同時由此,更也可以看出AF強打那些pretty muscled fratboy的廣告或品牌形象深植人心的效果。


而有時某些我們的既定印象,其實可能來自錯誤的誤傳或謠言,要破除,其實只要稍加查證即可,美國向來主動積極發起活動支持同志權益爭取的著名的同志人權機構HRC(Human Rights Campaign),會對商家做調查並在他們網站上發表的Buyer’s Guide,要求或鼓勵同志去對同志友善的店與品牌消費對商家予以鼓勵。
而AF的分數可能會跌破不少人的眼鏡 -- 滿分一百分。(完整名單可於網站下載: http://www.hrc.org/buyersguide/)


最後我們再來看看前面系列下來的幾張照片到下面兩張Lesbian的全開彩色雜誌內業,至此你還能說AF對gay不友善嗎?!!也同時千萬別忘記這些是2003年前一直回溯至97年,也就是十年前的AF型錄雜誌文宣品。
而這樣的指控在我看來簡直就是在對已經把各種族都放在文宣廣告上的Benetton對黑人有歧視是一樣的道理。


AF之Controversy

除了前面所說得A&F Quarterly引發的保守勢力與基督教勢力爭議,認為該品牌在鼓吹婚前性行為、同性戀以及不負責任的飲酒作樂,還有在引發成年人對年輕人的青春銅體的饑渴性幻想外(尤指同性戀間),AF引起的最大爭議,不外乎是他的Humor Tee系列產品,以及為了確保其一致的品牌形象--East Coast Ivy League Heritage--所引發的用人政策。


除了多數留學生曾經宣傳並加入杯葛活動而最後導致AF必須出面道歉並將商品全數下架的“Buddha Bash: Get your Buddha on the Floor“與“Wong Brothers Laundry Service -- Two Wongs Can Make it White“外,AF的女生內褲也曾因印有“Eye Candy“及“Wink Wink“或是在胸膛上印有“Who needs brains when you have these?“的T-Shirt而遭受婦女聯盟的抗議。

一直到’04、’05年間,AF也還是有那些與stereotype有關或無關的humor tee給鬧到滿城風雨的。比方說’04年的“It’s all relative in West Virgina“Tee,暗示美國鄉下人不少近親結婚(或講難聽是近親相姦)的現象,讓West Virgina的州長直接登上媒體炮轟AF。(這點我不知真假,但的確是聽過不少類似這樣的傳言,說美國小鄉下人口少,讀書份子也少,許多人中學畢業後沒出去大都市工作的,留在鄉下其實人口也不多,到最後結婚成親家的其實也就是那些人繞來繞去,最後其實大家都有親戚關係)。


不過我們回頭看,個人的觀點是只要是所有的刻板印象,其實都其來有自,這就像人家說Chinese or Jews are cheap是ㄧ樣的。雖然說破除stereotype的確是重要,但也某個程度的,只有真正心胸開放同時心裡沒有鬼的人,才會不在乎的去看待這些的確是可能有點嘴賤的笑話。如同我的好朋友每每愛在gay bar裡面對陌生人搭訕時高唱“We’re Chinese; we’re cheap. 5 Dollars make you holler~“一樣,只讓人笑的人仰馬翻地迅速打成一片。

而對那“Wong Brothers Laudry Service“的T-Shirt事件甚至引發Stanford學生亞裔學生的杯葛,我只能說我同意在Stanford Daily發表意見的學生說的“Clever, yes; tasteful, no.“評語感到部份同意外,剩下的我的感想大抵真的是“想太多“。
就如同大部分的美國電視喜劇Sitcom一樣,講話越毒嘴越賤的越有趣,也通常越被認為是witty甚至well-written的script。我想我還是只能說這是文化差異,也同時,如果當初有搶到那兩件T-Shirt的網友,歡迎你們高價賣給我~[註]


在我認為我部份同意的地方在除了拿人家傷口戳下去的確多少有點不厚道外,在商業上用這樣來炒作話題製造版面,的確可以說是不tasteful。只是again,個人覺得這真的是一體的兩面,端看你由哪個角度跟持怎樣的思想與看法來看。很明顯地,你會發現我甚至拿會去用把火給燒了十字架的娘娘Madonna來比喻Abercrombie & Fitch(也其實也沒錯阿,誰說Madonna很tasteful來的?內衣外穿很tasteful嗎??!話題話題話題阿!)。

而另外AF引發最大的爭議,大概即為少數民族有色人種聯合抗議AF為了維護其East Coast Ivy League Heritage的白人優越形象而拒絕聘用有色人種為model及店員或聘用後只能在backroom當作倉儲補貨人員而在’04年發起的Gonzalez v. Abercrombie & Fitch訴訟案。

全案最後的結果是AF以40萬元美元達成庭外和解,而40萬元美元分給當初被AF拒絕的申請人、以及認為有被影響到在AF內工作的權益的有色人種員工們,另外也被強制成立Diversity部門,並增設25名的人事經理來致力於diversity recruiting,最後被要求不得再以兄弟會姊妹會為公司的廣告與企宣中心。


對於這個話題我通常很難也不大願意對本來就對AF不滿或甚至不爽的人再說什麼,畢竟多數人認為這是白紙黑字有法庭法案審理且最後庭外和解的實際案子。

不過簡單的說我只能說從我過去在訴訟案前的個人經驗,其實是即使到了中部南方等地都還是有看到黑人或亞裔的店員在走來走去為我服務並結帳(譬如大概沒有多少人去過或想去的Oklahoma City或白的要命的NH的幾個城市),我必須說這些黑人、中國人或菲律賓人其實都是pretty babe,身形的確也多保有AF Quarterly裡面的athletic model模樣,但他們有沒有因為膚色而被offer undesireable positions,我覺得沒有。(但我相信或許比例是真的不高,也同時,後面會提到AF行銷策略上不同看法的爭議與聲音。)

(個人不見得拿法庭與結果當作事實論或做黑白判讀,類似例子還有如我過去寫過的郭英男控訴Enigma與EMI案子...。同時其實,某個程度我覺得類似這類的相關法令常在模糊地帶,甚至容易引起不當的使用。如同德國境內的猶太人問題重重,解決都解決不掉,便是一個法令錯誤保護的結果。而其實老美常對一些天性比較懶惰的有色民族沒辦法,而在這些人performance不佳時也多會用“反歧視“威脅甚至揚言雇主只要一開除便會依法控告。這些都是少數民族藉保護而錯誤的濫用的標準例子。)

同時甚至,我相信對AF這樣的品牌會注意到去看甚至“收集“年終財務報表的人絕對不多(個人職業病,人家收集郵票我收集我喜歡的公司的年報~),如果你真的有興趣,可以去攤開年報看看,列名在年報裡的senior management裡面有多少亞洲人或非白人(職位為“資深副總裁“)!而這些人佔在這些職位上又可以回溯至哪一年!再來告訴我這間在2004年被控告歧視少數民族的Ohio公司,究竟是怎麼個歧視法...

而再回到這件轟動的訴訟案來說,40萬美金的和解金,最後並非發給當初控告並最後聯合申告的九名控訴人而已。AF最後除了那九名控訴人外,還發給所有在當時“有申請過卻被拒絕錄取“,甚至“因此而有心理障礙而不敢申請“的人。所有只要提出申請與相當證明的人都可以領取數百元以上的賠償金。

你當然可以說:“你看這個公司有多惡劣!也有多少證據讓這間公司得被逼得這樣做?“,甚至,說“根本是拿錢去堵人家嘴的行為“。我則覺得那對申請被拒甚至覺得有心理障礙而不敢申請的人也拿賠償,算是挺provocative的decision。或許是我孤陋寡聞對法律訴訟案通常沒有多大的興趣研究或專研,不過,在北美其實控告歧視案多的要命且甚至隨隨便便都可以提出來的狀況下,我好像還沒有真的聽過哪間公司主動願意超額給賠償的,還甚至補償到那麼遠的。(也就是通常某甲控告然後法律辦理輸了賠某金額,某乙之後又以同樣理由再告則是另一樁法律訴訟案辦理然後再賠償某乙開的價碼等)
我想我會覺得這是公司在釋出的善意也同時是對公司資產與商譽的保護與對投資人負責有長遠眼光的行為。(後面會提到公司在訴訟案後的改變以及公司的轉機。)


[註] 在一年多前不曉得在什麼場合下,跟幾位網友在這裡曾經展開相關的話題。當時我就表示過我對當初那兩款引發亞裔族群爭議的T-Shirt的態度了,同時也甚至在網友(印象中是中西部)問我說如果有T-Shirt上印“Bottom up“之類的T-Shirt我敢不敢穿,我不但說敢還說覺得其實很可愛。所以如果你的態度是要說服我你堅信那是個歧視,我接受你的看法跟角度,但也不需要來試著跟我吵。

同時FYI,這間叫做NUM的新加坡公司的Humor T-Shirt我也相當喜愛:
http://www.newurbanmale.com/shopping/index.php?cPath=112_28_37

我有下面幾件T-Shirt:
Breakfast not Included
For Rent..
He did pay for the dinner, I felt Obligated ..
以及 Deep Throat (是不是跟Bottom Up基本上是異曲同工之妙了?)

所以真的,兩個王氏兄弟的cute tee,除了cute,我的感想還是cute!

突然想到,其實我有件AF Tee上印“One Size Fits All“,你可以當作是top,也可解讀是btm“不管誰的都可以fit“。我想我是真的很能接受美式幽默大玩雙關語、性暗示以及幽自己一默的文化吧!

@ 2007-10-03 21:59:26

恩.. 我就覺得很神奇咩..

覺得只有那些跟宗教恐同的團體一樣保守的人才會在當初那些&quotWINK WINK&quot內褲或胸部刺上&quot我有這個還需要有腦嗎?&quot的T-Shirt抗議說是在物化與貶低女性

人家的產品可是賣的嚇嚇叫的說~

中西部可憐蟲 2007-09-22 11:06:33

Dear @,

你誤會啦!!
我說的性別歧視.. 是指對 gay 的歧視
並不是說對女性的歧視啦
造成你的誤解.. Sorry...:)

@ 2007-09-20 14:39:08

Dear Ken,

其實收益比也有很多其他的因子在決定,不過本來只是想來簡單地說明所以別以為好像有人抗議AF覺得有對婦女有歧視嫌疑,人家的女裝可賣的好的很!

另外我看我是這週也別想寫完了.完全忘記明天是匈牙利先生最新剛完成的專案的grand opening party.匈牙利先生吩咐我工作提早下班前往並且三小時派對絕對得從頭待到尾跟那些high profile的來賓social..
星期五答應朋友要出去玩.週末是我好朋友生日特地飛過來多倫多過所以整個週末得安排活動

最後只能把這篇添加新找到的資訊跟前後順序稍微挪動感覺順一點
(最主要的新資訊就是那HRC的shopping guide了啦! AF竟然被HRC評為100分咧!老實說連我都有點訝異!! ---> 阿中西部這樣有沒有讓你比較滿意了呢?HRC可是Vincent的最愛咧.一天到晚掛嘴邊的~:p)

所以anyways我覺得其實後面大概還會有兩篇才寫的完.明天能寫多少就貼多少囉.阿大家週末就不要管我灌水自己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