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9 00:56:23markyslin

第22屆初階授信人員測驗--授信實務解析

 




摘自初階授信人員速成  林崇漢著  宏典文化出版

科目:授信實務80 題

【4】1.銀行法第三十三條所指對利害關係人之擔保授信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下列何者不是上開授信條件之一?(1)利率 (2)保證人之有無 (3)貸款期限 (4)違約金之有無【解析】所謂「授信條件」包括:(1)利率;(2)擔保品及估價;(3)保證人之有無;(4)貸款期限;(5)本息償還方式。

【2】2.甲銀行去年會計年度決算後總資產三千億元,總負債二千億元,依主管機關規定,甲銀行對同一自然人之無擔保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新臺幣若干元?(1)五億元 (2)十億元 (3)二十億元 (4)三十億元【解析】銀行法對同一自然人無擔保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淨值之1%,3,000-2,000=1,000 1,000×1%=10(億)。

【3】3.下列何者不屬於銀行法第卅二條及第卅三條所稱之「本行負責人」?(1)協理 (2)主任 (3)專門委員 (4)副理【解析】銀行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2項規定負責人之範圍包括董(理)事、監察人(監事)、總經理(局長)、副總經理(副局長、協理)、經理、副理。

【4】4.依主管機關規定,消費者貸款額度以不超過新臺幣若干元為限?(1)六十萬元 (2)七十萬元 (3)八十萬元 (4)一百萬元【解析】銀行法第32條所稱之消費者貸款,係指對於房屋修繕、耐久性消費品(包括汽車)、支付學費及其他個人之小額貸款及信用卡循環信用;該貸款額度,合計以每一消費者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為限。

【1】5.在作授信決策前,對借款戶之營業歷史、經營能力、誠實信用以及其關係企業情況進行瞭解,係屬信用評估五P 原則中的何項?(1) People (2) Purpose (3) Payment (4) Protection【解析】借款戶因素(People)是指對借款戶之營業歷史、經營能力、誠實信用、關係企業情況進行瞭解。

【3】6.下列何者非為授信業務類別中之間接授信?(1)辦理保證 (2)匯票承兌 (3)票據貼現 (4)簽發信用狀【解析】間接授信包含:1.保證2.承兌3.開發國內、外信用狀4.其他間接授信商品。票據貼現為直接授信。

【4】7.下列計算式,何者不屬企業授信戶財務結構之分析?(1)資本淨值÷資產總額 (2)負債總額÷資本淨值(3)(淨值+長期負債)÷固定資產 (4)銷貨淨額÷資產總額【解析】資產週轉率=銷貨淨值÷資產總額,為經營效能分析。

【4】8.中長期授信如總授信金額未達新臺幣若干元者,均免加送現金收支預估表、預估資產負債表、預估損益表、建廠進度表及營運計劃?(1)三千萬元 (2)五千萬元 (3)一億元 (4)二億元【解析】中長期授信總授信金額達新台幣二億元者,應加徵營運計畫、現金流量預估表、預估資產負債表、預估損益表等。

【2】9.下列何者不能以獨自之意思表示為有效的借款或保證行為?(1)已結婚之未成年人 (2)禁治產人 (3)成年人 (4)盲人【解析】有行為能力人,係指能以獨立之意思,為有效法律行為者。有行為能力人,可分為二種:A.成年人(滿二十歲為成年人);B.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民法12、13)。無行為能力人係指完全無法律行為能力之人,通常指: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之人(修法前稱為禁治產人)。

【2】10.銀行法第12 條規定擔保授信之擔保品,不包括下列何者?(1)定存單之質權 (2)有交易行為之支票(3)汽車之抵押權 (4)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之保證【解析】銀行法第十二條規定,所謂「擔保授信」是指對之授信,提供下列之一為擔保者: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動產或權利質權。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應為本票或匯票,不得為遠期支票)。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

【2】11.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規定,銀行對下列何項之授信案件得酌情免予索取徵信資料? 甲:會員銀行,乙:政府機關,丙:公營事業,丁:提供他行定存單十足擔保(1)甲乙丙丁 (2)僅甲乙丙 (3)僅甲乙丁 (4)僅甲丙丁【解析】會員銀行、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政府計畫性或已提供本行定存單十足擔保之授信案件,得酌情免辦徵信。

【4】12.民法規定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若為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雖因時效而消滅,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多久期間內仍得實行其抵押權?(1)六個月 (2)一年 (3)三年 (4)五年【解析】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民法880,881-15)。

【1】13.依賴企業之保留盈餘為還款財源之貸款,係屬於下列何種貸款?(1)現金流量型貸款 (2)股權轉換型貸款 (3)資產轉換型貸款 (4)臨時週轉型貸款【解析】中長期授信則特別強調「盈餘」及「管理」因素的評估,並以中長期預測方法,評估授信戶未來的現金流量情形,分析其償還能力,藉以判斷中長期授信是否安全,故中長期授信也被稱為「現金流量型授信」。

【3】14.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規定,直接信用保證之保證成數最高為何?(1)八成 (2)八成五 (3)九成 (4)九成五【解析】直接信用保證之保證成數最高九成。

【4】15.甲公司流動比率相當高,但速動比率卻很低,顯示該公司可能有下列何項情形?(1)應收帳款很多 (2)短期投資很多 (3)流動負債很少 (4)存貨相當高【解析】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故流動比率相當高,但速動比率卻很低,可能有存貨相當高的情況。

【2】16.依主管機關規定,銀行對其全體利害關係人之擔保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下列何項限制?(1)該銀行淨值 (2)該銀行淨值1.5 倍 (3)該銀行淨值2.5 倍 (4)該銀行淨值25%【解析】全體利害關係人之擔保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淨值之150%。

【2】17.授信戶借款期間因企業活動所產生的營運資金,即為下列何項之淨額?(1)總資產減總負債 (2)流動資產減流動負債 (3)現金流入減現金流出 (4)營業收入減營業支出【解析】週轉資金(營運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3】18.銀行與委任人之債權人約定,於委任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銀行代負履行責任之授信業務屬於下列何項?(1)承兌 (2)信託 (3)保證 (4)背書【解析】保證為銀行與委任人之債權人約定,於委任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銀行代負履行責任之授信業務,亦即銀行接受客戶之委任,向其指定第三者出具保證書,或在票據或債券上為保證之記載,擔保委任人(即被保證人)能依約履行責任。

【4】19.銀行對中長期授信申貸案件審查重點之一為評估授信戶未來數年的現金流量,並從營業活動、投資活動及融資活動三方面估算,下列何項交易屬於現金流入?(1)支付稅捐 (2)退回資本 (3)支付利息 (4)舉借債務【解析】支付稅捐、退回資本、支付利息均屬現金流出,只有舉借債務為現金流入。

【2】20.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規定,以協助企業從事重大之投資開發計畫為目的,而辦理之融資業務稱為下列何項?(1)設備資金貸款 (2)資本支出貸款 (3)開發性融資 (4)專案融資【解析】資本支出貸款以協助企業購買、更新、擴充機器設備、或改良其營運所需之廠房、土地、機器等或協助企業從事重大之投資開發計畫為目的。其金額大、回收期限長,多屬資本支出,故宜以中長期授信配合,通常又稱為「計畫性融資」。

【3】21.有關企業營運週轉金需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產銷量愈大,所需營運週轉金愈多 (2)收帳期愈長,所需營運週轉金愈多(3)現金存量之多寡不影響營運週轉金需要 (4)應付票據期限愈短,所需營運週轉金愈多

【1】22.編製現金流量表時,下列何者屬於營業活動所產生之現金流量?(1)收取股利 (2)支付股利 (3)償還銀行借款 (4)收取保險理賠款【解析】支付股利、償還銀行借款為融資活動;收取保險理賠款為投資活動;只有收取股利為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23.甲公司透支契約未特別約定利息計算方式,於102 年10 月7 日其帳戶餘額為透支 100,000 元,102 年10月8 日該帳戶有二筆交易,即早上存入50,000 元,中午提款40,000 元,則102 年10 月8 日當天透支計息積數為多少?(1) 100,000 元 (2) 90,000 元 (3) 50,000 元 (4) 40,000 元【解析】利息計算若無特別約定時,則按每日最高透支餘額之積數計算。因今日之透支餘額低於昨日透支餘額,故昨日之透支餘額100,000元即為今日最高透支餘額之計息積數。

【3】24.下列何者不是銀行辦理保證業務之保證方式?(1)簽發保證函 (2)簽發擔保信用狀(3)在支票上簽章保證 (4)在債權憑證上簽章保證【解析】銀行辦理保證之方式,包括: (1)簽發保證函 (2)簽發擔保信用狀(standby L/C) (3)在本票上簽章保證 (4)在債權憑證上簽章保證

【2】25.編製現金流量表時,造成現金流出之因素為下列何者?(1)資產減少、負債增加、淨值增加 (2)資產增加、負債減少、淨值減少(3)資產增加、負債增加、淨值減少 (4)資產減少、負債減少、淨值增加【解析】現金流出之因素:資產增加、負債減少、淨值減少。

【2】26.銀行辦理中長期授信係為協助借款人購置、更新或擴充固定資產,或協助建立經常性營運週轉金,請問下列何種授信不屬於中長期融資之用途?(1)企業投資建設新廠 (2)貼現(3)企業經常性營運週轉金 (4)房屋貸款及修繕貸款【解析】貼現屬於短期融資之用途。

【3】27.有關聯合貸款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1)同一聯貸案參與之金融機構至少要有二家以上 (2)同一聯貸案必須以相同的承作條件貸放(3)在同一計畫項下只能貸予一個借款人 (4)聯合貸款案以中長期融資計畫居多【解析】聯合貸款是指兩家以上之金融機構參與貸款,並以相同之承作條件貸款。通常為一個借款人,亦有可能在同一計畫項下貸予數個借款人。企業資本支出之中長投資計畫,多半期限長、回收慢、金額鉅大,採聯合貸款可供融資銀行做為分散風險的方法。一般而言聯合貸款以中長期融資計畫居多,僅有少數短期週轉金融資因金過鉅而採取聯貸方式。

【4】28.銀行辦理保證業務所開發之信用狀為下列何者?(1) Sight L/C (2) Usance L/C (3) Back to Back L/C (4) Standby L/C

【3】29.台電公司第一、二階段開放民間經營發電廠(IPP),民間企業如長生電力、麥寮電力、和平電力、新桃電力等均係採下列何種方式?(1) BT (2) BOT (3) BOO (4) LDO【解析】民營電廠則採BOO模式。

【3】30.銀行承作中長期授信案,為降低授信風險,往往要求借款人履行某些特約條款,下列何者屬於特約條款中的否定條款?(1)債務總額之限制 (2)按期提供各種財務報告表(3)禁止出售應收帳款 (4)財務比率之限制【解析】否定條款(Negative Pledge),例如:禁止超過某期間或金額以上之新借款。禁止合併、固定資產出售或出租。禁止債務保證、出售應收帳款、投資或保證。

【1】31.半導體製造及代工廠商有下列何項資金需求時,以中長期授信聯合貸款方式辦理為宜?(1)擴建新廠 (2)買庫藏股(3)配發現金股利 (4)接到大訂單所需購料

【3】32.一般而言,辦理國際聯貸,取得主辦權的銀行為誘使銀行參貸較大金額,通常按不同位階給予不同費率,位階愈高,費率愈高,此種收費名目稱為下列何者?(1)承諾費 (2)代理費 (3)參貸費 (4)顧問費【解析】參貸費(Participation Fee):由所有參貸銀行按其參貸金額乘以某一費率而得,為誘使銀行參貸較大金額,通常按不同位階給予不同費率,位階愈高,費率愈高。

【1】33.下列財務結構,何者較為穩健?(1)自有資本比率55%,固定長期適合率95%,淨值報酬率20%(2)自有資本比率45%,固定長期適合率120%,淨值報酬率20%(3)自有資本比率35%,固定長期適合率125%,淨值報酬率20%(4)自有資本比率40%,固定長期適合率100%,淨值報酬率20%【解析】自有資本比率愈高,固定長期適合率愈低,財務結構愈穩健,故選(1)。

【1】34.企業所需週轉資金倘係自貨幣市場取得,可透過下列何者之發行方式支應?(1)商業本票 (2)公司債 (3)可轉讓定期存單 (4)股票【解析】國內工商企業為籌集短期資金,發行以融通資金為目的之商業本票,委請銀行保證,由銀行負保證付款之責任。申請人取得銀行保證之商業本票,可透過貨幣市場取得資金。

【2】35.買方委託銀行辦理匯票承兌,下列何種情況銀行不宜受理?(1)買方簽發之匯票以賣方為受款人 (2)買方已交付遠期票據予賣方(3)買方尚未付款予賣方 (4)具交易基礎之賒銷交易【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銀行不得受理買方委託匯票承兌之申請:(1)未具交易基礎之融通性匯票。(2)就所涉之交易,買方已交付現款、即期票據或遠期票據予賣方。(3)就同一賒銷之交易基礎,同一承兌期間,同一承兌金額之同一交易,業經銀行據以辦理匯票承兌者,不得再以該交易為基礎,辦理匯票承兌,以避免重複融資。(4)買方簽發之匯票,非以賣方為受款人。

【3】36.有關國內信用狀融資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可分為遠期信用狀及即期信用狀二種(2)受益人提示之統一發票,其發票日以不早於信用狀開發日為原則(3)同一貨品甲方賣給乙方,嗣後甲方再向乙方購回,此交易亦可開發信用狀(4)國內信用狀之承兌或墊款期限以不超過180 天為原則【解析】供應商為申請人之關係人,二者關係密切,顯無需以信用狀作為付款工具;或其相互買賣之標的物非屬買方或賣方營業項目之產品;或同一貨品先由一方售予他方,嗣後再向他方購回者,銀行得拒絕核給國內信用狀授信額度或拒絕受理信用狀之開發。

【4】37.有關大陸地區銀行辦理不動產抵押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違約金與損害賠償金為抵押權之擔保範圍 (2)學校、醫院之財產不得抵押(3)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作為抵押財產 (4)土地所有權可作為抵押財產【解析】依大陸物權法第184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權;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學校、幼稚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元、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1】38.有關出口交易方式,對賣方之銷貨風險由低至高排序,下列何者正確?(1) L/C、D/P、D/A、O/A (2) L/C、D/P、O/A、D/A(3) L/C、O/A、D/P、D/A (4) L/C、D/A、O/A、D/P【解析】以D/P、D/A、O/A為付款方式時,出口商貨物出口後,承擔進口商信用風險。以L/C為付款方式時,出口商只承擔開狀銀行信用風險。

【2】39.就銀行成本考量,下列何種授信之利率定價最高?(1)一般短期週轉金貸款 (2)透支 (3)墊付國內票款 (4)貼現【解析】透支之利率較一般短期新台幣放款利率高,且採浮動利率。

【3】40.銀行辦理承兌匯票之貼現業務,係以下列何者之信用為基礎?(1)發票人 (2)受益人 (3)承兌人 (4)保證人【解析】銀行辦理承兌匯票之貼現,係以「承兌人」之信用為基礎,而辦理本票之貼現,則以發票人之信用為基礎。

【2】41.目前國內本國銀行辦理出口押匯之法律性質,下列何者正確?(1)保證 (2)墊款 (3)買斷 (4)透支【解析】出口商因出口貨品或輸出勞務,而得向國外收取之信用狀款項,由銀行先予墊付,因此出口押匯的法律性質為「墊款」。廠商並將該信用狀項下之押匯單據讓與銀行供作擔保,委託銀行向國外開狀銀行收取款項並償還墊款之融通方式。

【4】42.下列各項外匯業務中,何者非屬外匯授信項目?(1)出口透支 (2)外匯承兌 (3)航空提單之背書 (4)預購遠期外匯【解析】預購遠期外匯為外匯買賣或匯兌業務,非屬外匯授信項目。

【3】43.銀行授信案件下之投保險類,原則上要求信用狀申請人投保下列何者對銀行最有利?(1)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 (2)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B)(3)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 (4) FPA【解析】投保險類原則上要求信用狀申請人投保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

【1】44.一般而言,BACK TO BACK L/C 之運送單據,應以何者為託運人?(1) MASTER L/C 之受益人 (2)國外買主(3) BACK TO BACK L/C 之受益人 (4)押匯銀行【解析】國內轉開信用狀之運送單據,須符合MASTER L/C 之條件,應以MASTER L/C之受益人名義裝運。

【3】45.有關辦理託收方式外銷貸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託收文件借款人可委請任一往來銀行為託收銀行(2)代收銀行可由借款人自行指定,不須融資銀行同意(3)託收款項收妥日期早於貸款到期日,應提前清償貸款(4)貨款不必匯交融資銀行,可由借款人收妥後再行償還【解析】應為:(1)託收文件借款人應委請融資銀行為託收銀行(2)代收銀行須融資銀行同意(4)貨款須匯交融資銀行償還外銷貸款。

【3】46.下列何者不是擔保信用狀或保證函適用之規範?(1) UCP600 (2) URDG758 (3) INCOTERMS 2010 (4) ISP98【解析】Stand-by L/C 一般而言,都言明遵守UCP600或ISP98,但L/G皆言明遵守URDG758或其法律關係依開狀銀行所在地法律為依據。

【4】47.有關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免提存款準備金,免代客戶扣繳利息所得稅 (2)不受外匯管制且不受利率管理條例管理(3)所使用之各種憑證免徵印花稅 (4)辦理外匯存款時,准許兌換為新臺幣【解析】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辦理外匯存款,不得有下列行為:(1)收受外幣現金。(2)不准許以外匯存款兌換為新臺幣。

【2】48.銀行在辦理開發進口信用狀,向客戶收取保險單時,下列何者有瑕疵?(1)保險單為保險公司所簽發 (2)保險單幣別與信用狀幣別不同(3)保險單日期早於裝船日期 (4)保險金額較信用狀金額高出一成【解析】保險單幣別與信用狀幣別應相同。

【1】49.銀行開發下列何種價格條款之信用狀時,應於信用狀上明確指示賣方應投保之保險種類?(1) CIP (2) FAS (3) FOB (4) CFR【解析】進口價格條款為CIF或CIP時,保儉係由「賣方」投保,應於信用狀上明確指示賣方應投保之險類。

【3】50.出口押匯是屬於下列何項授信?(1)中長期授信 (2)出口裝船前融資 (3)出口裝船後融資 (4)非屬授信行為【解析】裝船後融資有:1.出口押匯2.託收(D/P,D/A)外銷貸款。

【2】51.利率變動風險及匯率變動風險兩者係屬於下列何項風險?(1)流動性風險 (2)市場風險 (3)作業風險 (4)經濟風險【解析】利率變動風險及匯率變動風險二者合稱為「外匯市場風險」。

【2】52.銀行在辦理應收帳款承購業務(Factoring)之徵信審查時,下列何者不須考量?(1)買方之信用 (2)貨物之品質(3)買賣雙方交易行為是否屬實 (4)應收帳款品質及帳齡分析

【3】53.有關進口機器設備資金貸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一般以進口設備價款之七成為原則(2)原則上期限不超過七年(3)銀行沒有立場要求客戶與工程承包商簽訂統包合約(4)銀行可要求技術提供廠商出具履約保證函【解析】銀行可要求客戶與工程承包商簽訂統包合約,以確保能如期施工於預計期間內完工。

【1】54.外幣保證函之有效期限,未表示以受益人所在地或開狀銀行所在地的日期為準時,應以下列何者所在地的日期為準?(1)受益人 (2)開狀銀行 (3)開狀申請人 (4)通知銀行【解析】外幣保證函之有效期限未表示以受益人所在地或開證銀行所在地之日期為準時,應以受益人所在地之日期為準。

【2】55.結合中長期分期攤還方式及循環動用方式辦理之房屋貸款,稱為下列何者?(1)購屋貸款 (2)綜合型房貸 (3)週轉型房貸 (4)修繕貸款【解析】綜合型房貸結合購屋及個人投資週轉二類用途,以中長期分期攤還及循環動用方式辦理。

【1】56.有關銀行審核汽車貸款時,其風險評估因素,下列何者非屬之?(1)收益性因素 (2)償還能力因素 (3)償還意願因素 (4)債權保障因素【解析】審核汽車貸款時,其風險評估因素,有:(1)穩定性因素 (2)償還能力因素 (3)償還意願因素 (4)債權保障因素。

【1】57.信用卡在起息日計算循環信用利息時,下列何種計算方式對發卡銀行最為有利?(1)銀行墊款日 (2)銀行結帳日(3)信用卡帳單通知繳款日 (4)信用卡帳單通知繳款截止日【解析】銀行代持卡人先付款的墊款日-時間最早,對持卡人最不利,對發卡銀行最為有利。

【2】58.消費者貸款產品之訂價方式中,主要依據客戶的認知價值來訂價,係屬下列何種導向之訂價?(1)成本導向 (2)需求導向 (3)競爭導向 (4)利潤導向【解析】需求導向之訂價:主要依據客戶的認知價值或心目中感受來訂價,亦即強調產品的特色即與其他產品的差異性,建立在客戶心目中的特殊地位。

【4】59.下列何者非屬主管機關所稱消費者貸款之範圍?(1)房屋修繕貸款 (2)耐久性消費品貸款 (3)子女教育貸款 (4)股票質押貸款【解析】依據金管會93.10.4.第0930028311號令規定:「銀行法第32條所稱之消費者貸款係指對於房屋修繕、耐久性消費品(包括汽車)、支付學費及其他個人之小額貸款,及信用卡循環信用。」

【1】60.房屋貸款應由申貸人投保火險,以銀行為受益人,銀行應保管下列何種文件?(1)保單正本及保費收據副本 (2)保單副本及保費收據正本(3)保單副本及保費收據副本 (4)保單正本及保費收據正本【解析】金融機構保留保單正本,借款人保留副本。

【2】61.消費者貸款與一般企業貸款比較,其特性為何?(1)具有自償性 (2)每戶貸款金額小,件數多(3)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 (4)到期一次清償本金【解析】消費者貸款與一般企業貸款比較,具有下列特性: 1.每戶貸款金額小,件數多。 2.不具自償性。 3.貸款時間長,多屬中長期融資,應採分期償還。 4.消費者貸款多採本息均攤,還款壓力大,貸款餘額不易攀升 5.徵信不易辦理,授信風險高 6. 貸款多採族群分類,差異化辦理。 7. 需仰賴基層行員持續推展 8. 辦理成本較其他貸款高,融資費率相對亦高 9. 逾放需整體考量

【3】62.影響消費者貸款產品之利率訂價因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銀行資金部位較緊,其利率訂價較高(2)貸款管理及服務成本較高者,其利率訂價較高(3)貸款期間較短者,其利率訂價較高(4)信用風險較高者,其利率訂價較高【解析】應為:貸款期間愈長,則利率訂價愈高。

【1】63.有關汽車貸款業務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1)在核貸金額時,週轉金貸款以借款人之售車價(車商之進價)為核貸金額之基準(2)週轉金貸款係先付清車款取得車輛後,再向銀行申請融資,銀行在審核時之尺度較購車貸款為寬鬆(3)購車貸款(含新車及中古車)之鑑價,依車商與購車人簽訂買賣契約之售價予以評估(4)凡購車後六個月內提出融資申請者,視為購車貸款【解析】應為:(2)週轉金貸款係先付清車款取得車輛後,再向銀行申請融資,銀行在審核時之尺度較購車貸款為嚴謹(3)購車貸款(含新車及中古車)之鑑價,依車商與購車人簽訂買賣契約之「購車價」予以評估(4)凡購車後一個月內提出融資申請者,視為購車貸款。

【2】64.依主管機關規定,全職學生申請現金卡以幾家金融機構為限?(1)一家 (2)二家 (3)三家 (4)五家【解析】學生須年滿二十歲始能申請現金卡,且全職學生申請現金卡以二家發卡機構為限。

【4】65.辦理不動產抵押放款授信案件,下列何種房地產較不適宜作為擔保品?(1)住宅大樓 (2)獨棟透天厝(3)公寓房屋及其所附著之土地 (4)辦公大樓地下室

【3】66.下列何者非屬交易性金融業務的種類?(1)貨幣結算 (2)資金調度 (3)前台之外匯交易 (4)遠期信用狀買斷【解析】交易性金融業務種類:1.企業金融部門--包括現金管理、貿易融資 (含開狀與押匯)、外幣買賣、收付款轉帳、外幣結匯清算及證券託管等。2.消費金融及信用卡部門--包括房屋貸款申請、鑑價抵押、信用卡付款與追索欠款、財產信託或資產管理等。【2】67.下列何者非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1)確定之終局判決 (2)訴訟外成立之和解(3)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4)拍賣抵押物裁定【解析】依強制執行法第四條規定,執行名義有下列六種: ○1確定之終局判決。 ○2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 ○3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4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5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 ○6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

【3】68.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代位清償之逾期利息,其範圍為何?(1)以不超過本金之半數為原則 (2)無上限(3)最高以到期日(或視為到期日)後六個月為限 (4)最高以到期日(或視為到期日)後三個月為限【解析】信保基金代位清償之範圍:包括本金、積欠利息、逾期利息、訴訟費用(違約金非代位清償之範圍),其中逾期利息最高以授信到期日後「六個月」為限。

【2】69.有關支付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必須向債務人住所地之法院聲請(2)債務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時,得聲請公示送達(3)債務人收受法院支付命令後,若未於二十日內聲明異議,該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4)支付命令於三個月內無法送達於債務人時,該支付命令即失去效力【解析】督促程序之目的在求簡捷,因此支付命令如必須公示送達(例如債務人應送達處所不明)或於國外送達者,不得為之。

【1】70.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對不動產之拍賣程序,何時可進行「特別拍賣程序」?(1)第三次拍賣未拍定時 (2)第六次拍賣未拍定時(3)第七次拍賣未拍定時 (4)債權人得隨時向法院聲請【解析】於第三次拍賣仍未拍定,債權人亦不願承受時,執行法院應公告願買受該不動產者,得於「三個月內」依原定拍賣條件為應買之表示,即特別拍賣程序。

【3】71.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當事人接獲第一審法院判決書後,如有不服,應於多久期限內聲明上訴第二審法院?(1)五天 (2)十天 (3)二十天 (4)一個月【解析】兩造當事人(原告及被告)對於判決不服,得於收受判決後二十日內聲明上訴。

【3】72.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案件,應繳付之利息延滯期間達多久者,授信單位應於知悉之日起二個月內通知基金?(1)一個月 (2)二個月 (3)三個月 (4)六個月【解析】下列情形之一,應於知悉之日起二個月內以通知信保基金:(1)授信對象停止營業。(2)未能依約分期攤還達一個月。(3)授信對象或負責人支票拒絕往來。(4)應繳利息延滯達三個月。(5)授信對象或負責人受破產宣告,或清理債務中,或其財產受強制執行假扣押、處分、或拍賣之聲請者。(6)授信對象或負責人被提起足以影響償債能力之訴訟者。(7)其他信用惡化情形,銀行主張提前視為到期者。

【1】73.代償借款債務之第三人如為保證人,有關代償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該代償之第三人得按其清償之限度,承受債權人之債權(2)經債務人同意後,該代償之第三人得承受債權人之債權(3)該借款債務因清償而消滅,代償之第三人無法承受債權(4)債權人得拒絕該第三人之代償【解析】有利害關係第三人之代償,銀行不得拒絕,於清償之後,該清償人得按其清償之限度,承受債權人之債權,稱為「法定之債權讓與」。

【3】74.下列何項債權其消滅時效期間為五年?(1)借款本金 (2)墊款 (3)利息 (4)違約金【解析】(1)借款本金消滅時效15年 (2)墊款消滅時效15年 (3)利息消滅時效5年 (4)違約金消滅時效15年。

【1】75.聲請本票強制執行裁定之相對人為下列何者?(1)發票人 (2)背書人 (3)保證人 (4)承兌人【解析】票據法規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本票裁定)後強制執行」,此乃票據法對本票特有之簡易執行程序,不須經過判決程序即可強制執行,惟此種裁定僅可對本票之發票人為之。

【4】76.支票執票人對發票人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有多久?(1)二個月 (2)四個月 (3)六個月 (4)一年【解析】支票執票人對發票人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2】77.有關「抵銷」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對債務人之支票存款主張抵銷,應先終止支票存款委任契約(2)抵銷之意思表示可附條件(3)抵銷須雙方之債務均已至清償期(4)抵銷應以意思表示向他方為之,其性質為形成權之一種【解析】抵銷應以意思表示向他方為之。抵銷之意思表示附有條件者或期限者,無效。(民法335Ⅱ)

【3】78.銀行之不動產抵押物若遭第三人聲請強制執行,即將進行拍賣,銀行應立刻採取何種法律程序?(1)假扣押 (2)假處分 (3)參與分配 (4)聲請支付命令【解析】當銀行獲悉其他債權人已對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時,應於拍賣、變賣終結或交債權人承受之日「一日前」向法院聲明參與分配。

【4】79.所謂「飛躍上訴」係指簡易訴訟經二審判決後,如上訴利益逾新台幣多少元者,在符合一定條件下經原審法院核准,仍得上訴最高法院?(1)十萬元 (2)二十萬元(3)五十萬元 (4)一百萬元【解析】簡易訴訟經二審之判決原則上不得再上訴,但上訴利益逾100萬元者,在符合一定條件下,仍得上訴最高法院(稱「飛躍上訴」,因未經高等法院審理)。

【2】80.有關「管轄法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假扣押由本案管轄法院或假扣押標的物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管轄(2)支付命令應向借據約定之合意管轄法院聲請(3)消費借貸之爭訟,當事人可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4)強制執行,應向執行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為之【解析】支付命令之聲請為專屬管轄,故必須向債務人住所地之法院聲請。

(悄悄話) 2014-04-20 14: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