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條例公聽會 砲聲隆隆反彈大

 
低碳條例公聽會 砲聲隆隆反彈大
 
刊登日期:2013/8/9  |  新聞來源:聯合報  |  點閱次數:152
 

台中市訂出全國唯一的「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規定台中商店不得用保麗龍材質餐具,機關學校活動禁燃鞭炮,學校禁用25瓦以上白熾燈等,立意雖好,但昨天辦公聽會,遭環保人士抨擊法條「四不像」,推動恐有困難。

台中被列低碳示範城市,市府成立低碳辦公室後,率全國之先擬出低碳的自治條例,目前正舉辦公聽會匯整意見,再送市政會議、議會通過後公告實施。

條文中許多創全國之先的規定,如要求在中市的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市等不得使用保麗龍及其複合材質,或任何市府公告有汙染環境之虞的飲料杯及餐具;另限制學校禁用25瓦白熾燈;現行法令未強制要設資源回收桶,未來此法實施後,公共場所和商家未設恐被罰。

逢甲大學教授劉曜華說:「這根本不是自治條例,而是減碳生活環保規章!」台中排碳量最大是火力發電廠與各工廠,條例卻未明確約束,只針對小汙染作文章;且未調查排碳量背景值,實施條例後能減碳多少無從比較。

文史工作者陳家彥批評條文像「大雜燴」,把環保、保育甚至生態都納入,自治條例竟要求做溼地保育,強制主管單位要編經費,模糊「減碳」重點。

業者也開砲指禁用保麗龍不合理,「家電、家具都以保麗龍包裝防震,難道送貨到台中,就要更換包裝?」也有業者大罵,指保麗龍的使用已按政府規定回收,汙染量很低,台中完全禁用不合理,「保麗龍排碳量難道比紙杯、紙碗高嗎?」

條文規定場廠要使用太陽能板集電,科學園區業者擔心增添設備費,且因中央和地方執法標準不一,也易引起業界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