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省視杜象的作品 “Given”
從門縫看到的…
杜象這件作品目前在美國費城藝術博物館。標明的創作日期是1945-1966,時間跨度超過廿年。杜象於1968年過世。換句話說,這件作品可謂其晚年作品之一。在 Wikiart 的網頁中,“Given” 這件作品的標題是:Given: 1. The Waterfall, 2. The Illuminating Gas。換句話說,杜象已經標示了此作的隱喻要件:瀑布和煤氣燈 ( 明燈 )。當然還有軀體下部作為生產的陰道裂縫。
見《獻給梵樂希和杜象的兩首詩》的第二部分。
今天重讀當年為杜象此作寫的詩,忽然醒悟, “given” 一詞不該譯為「給定」的意思,而就是作為 give 的過去分詞——已經給予、已經付出了。藝術家的創作,或者說杜象本人作為藝術家,就如婦人生產一樣,他這一生已經努力付出了。而他,或藝術家的付出,就像瀑布或泉水般,是源源不絕的,是有著傳承意義的;而且,具有作為照亮世人眼睛或人生旅程的明燈這樣的意義。甚至還有佛陀臨終前告誡弟子的意思:你們每個人要做自己的明燈!
所以,杜象這件作品可以作為他的遺言一般看待:他,雖然他不承認自己藝術家的身份,而以無所為而為的老莊態度度其一生,但無論如何他被視為藝術家。作為藝術家,他已經盡了他的職責和本分,而且所有的藝術家都當如是,甚至所有的眾生都當如是:視自己的生命如大自然中源源不絕的瀑布或泉水,努力做出貢獻,努力高舉明燈為自己和周遭眾生盡可能照亮一段旅途⋯⋯。
而重新省視此作在展館的外觀,其所呈現的是破舊的木板門,開在古老味的磚砌圓拱下。可見杜象對於藝術家的看法有著歷史傳承的職志。這是一門古老的行業,有著古老的傳統,以及古老不變的、不自欺欺人的真誠。後輩們不可或忘啊!
"Given" 外表:牆上的門
作品內部的裝置 (遠端是門的位置)
Marcel Duchamp (1887-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