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底薪有一定的數字嗎?
文 / 楊春吉(故鄉)
【問題】
我想問一下,不是底薪要有15840嗎?那為什麼還是有很多公司的底薪並沒有15840,但有人說是有加一些獎金或津貼真的是這樣嗎(註一)?
【解析】
按「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為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是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惟不得低於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基本工資雖自7月1日 起由每月15840元調整為每月17280元,時薪由66元調為95元(註二),惟此次調整並未溯及既往,是本案現行基本工資仍應依「每月15840元,時薪66元」為準。
另工資,乃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而言(註三),其應為勞工給付勞務之對價,不以「經常性給與」為限,舉凡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等勞工給付勞務之對價均屬之(註四)。是本案中所提「工資除底薪之外,有加一些獎金或津貼」,原則上應認此種說法,並無錯誤,惟須注意的是不得觀其文字相同,就逕謂「獎金或津貼」屬工資之範圍,仍應以「是否為勞工給付勞務之對價」就其性質判斷之。至於底薪是否有一定的數字?法並未明定,仍應由勞雇雙方議定之,只要勞雇雙方議定後之工資未低於基本工資,即屬合法。
【註解】
註一:問題來源:96年6月7日 奇摩知識+首頁>社會人文>法律>勞資權益>底薪有一定的數字嗎?
註二:基本工資7月1日 起調整為每月17280元,現行基本工資為15840元,時薪也由目前的66元調為95元,特予指明,聯合報新聞網更新日期:2007/06/07 07:10 記者: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基本工資下月起調漲9.09%:行政院長張俊雄宣布,今年七月一日起,基本工資調漲為新台幣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時薪調高為九十五元,調幅百分之九點零九。此政策至少有一百四十一萬邊際勞工及外勞受惠,是大選前的利多,但也衝擊國內企業,政府第一年將採補貼政策,時薪部分每人每小時補貼雇主十元。由於調漲政策在六大工商團體造訪後迅速宣布,張揆特別指示採六項配套措施,協助受影響企業妥善因應,並充分與六大工商團體溝通說明。基本工資由於十年未調整,致調漲案前行政院長蘇貞昌遲未批定,下台後交給張俊雄,昨天終於定案。張俊雄在行政院會質疑勞委會主委盧天麟,基本工資調漲案未與外勞脫鉤,但配套措施卻未提外勞部分,他指示,由勞委會、經建會、經濟部組成『外勞政策檢討小組』,提出周延的配套措施。張俊雄表示,經通盤考量勞工基本生活所需、對產業競爭力的衝擊、物價指數的變動,以及勞工適度分享經濟成長成果等因素,『決定基本工資 七月一日 起調整為每月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現行基本工資為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時薪也由目前的六十六元調為九十五元』。勞委會主委盧天麟昨天在院會提出『基本工資調整的影響及配套措施』報告,他指出,基本工資調整影響約一百四十一萬名邊際勞工,非僅有外勞受惠,調整後對消費者物價影響相當有限,對物價影響也是是微乎其微。盧天麟說,時薪勞工僱用的安定經費,將從就業安定基金支付,預計支出四億元;而弱勢勞工僱用補助上,原本每年已從就業保險基金編列二億元,推出新措施後,預計每年增加一億元。」參照。
註三: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參照。
註四:請參拙著,【勞工權益法律問題急救站】小費,是工資嗎?96年4月27日 刊於臺灣法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