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企管知識】投資理財也要「始於人性」
《為何我沒錢-迷思138》投資理財也要「始於人性」 | |||||
‧李雪雯 2007/06/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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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投資理財的行為模式或操作手法不夠人性化,要不是可能潛藏著極大的風險而不為人知,再不然就是過於困難,往往容易讓人半途而廢,無法透過時間複利的驚人效果,達到長期投資理財的財富累積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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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有一個手機廣告是這麼說的─科技始於人性。事實上,不論是科技產品,還是一般世間俗事〈這當然也包括了人類的投資理財行為〉,也都不能跳脫這兩個字的框框。 一旦投資理財的行為模式或操作手法不夠人性化,要不是可能潛藏著極大的風險而不為人知,再不然就是過於困難,往往容易讓人半途而廢,無法透過時間複利的驚人效果,達到長期投資理財的財富累積結果。 而這裡所指的「人性」,其適用範圍應該是以多數的理財大眾為例;至於符合上述標準的物體,可以是投資理財的行為,也可以是投資理財的各種商品或工具。 筆者認為,符合「人性」的投資理財應該要符合以下幾個要項。首先,投入成本不至於造成太大負擔。而這裡所謂的「成本」,應該表現在兩個層次上,其中之一是有形的費用成本,另一個則是無形的時間成本。 以有形的成本為例,投資理財是一個「以現在實力的一部分,預先為未來做準備」的不間斷過程。當然,想要從現有收入中,預先挪一點資金出來儲存,而不能盡興地花用,總是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 但不論是哪一位理財專家,都不忘告訴理財大眾:投資理財的第一步,就是要從儲蓄開始。至於定期定額的投資,事實上也與定期的儲蓄行為差不了多少。多了儲蓄、投資或進行其他理財行為〈像是保險〉,就代表著每月薪水中的「可自由運用金額」減少。 投資理財符合人性的地方就在這裡:它沒有固定不變的公式與做法,只有隨著不同人的不同需求,進而變通的「最適解決方案」。以保險的「雙十法則〈保障金額為年收入的十倍,保費則是收入的1/10〉」與收入分配的「三三三法則〈將收入分三等份,分別做為生活開銷、儲蓄投資與投資自己〉」為例,就是一個參考值。 上述法則的產生,並非隨口說說的憑空瞎猜,而是確有所本。因為投資理財的長遠目標,是透過一些方法或行為,使得芸芸眾生的生活更好,而不是衍變成一場讓自己身心俱疲的災難,或中途難以為繼的下場。 所以,「不及」雖然很難讓自己在預先設定期間內,達到希望追求的目標;同樣地,「太過」也一樣無濟於事,最終可能會因為壓力過大的彈性疲乏,與沒規劃的結果相差不遠。 至於時間的成本,常是許多理財大眾忽略,也不知道如何「以數字量化」的部分。因為假設自行投資需要太多的時間與精力,卻又得不到更佳的「比較利益」,更有可能嚴重影響工作與家庭,那還真不如委託專家進行「間接投資」,自己只要花比較少的時間,傷腦筋在「篩選專家」上頭。 其次,如同消費性商品一樣,假設太複雜或困難的投資理財工具,讓投資大眾傷太多腦筋去解構其中的奧妙,普及性當然會面臨挑戰。事實上,越是花時間盯盤,或是需要投注太多心力在搞懂複雜的操作模式,也就越難引起廣泛投資大眾的回響及採用。 再者,符合人性的投資理財,其結果必定「合理」,不可能超越實際狀況太遠。這部分也可以分為兩個層次,其一是指:投資報酬率不會高出歷史的平均太多,而是差不多剛剛好;另一個則是:不論是投資或是理財工具,在正常的狀況下,它就只能發揮它原有的功能而已,一般大眾別想期望從中獲得更多的好處。 以理財工具中的保險為例吧,它的設計就是預先假設理賠金額,加上公司營運的費用與成本〈包括給業務員的佣金〉,然後算出每人必須繳交的保費。由於保險公司的股東還需要一點投資獲利,所以,總繳保費在正常狀態下,應該是大於總理賠金額。也就因為這個原因,一般人只能靠保險來規避部分損失的風險,而不是全部損失的補貼,更不可能靠保險來「賺錢」。 至於投資型的工具,像是共同基金,它的設計並不是遵循以上的邏輯。理論上來說,它是靠著集合眾人的錢進行投資,然後依照所管理資產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續費、管理費…等。 而投資共同基金的人,也只是透過比自己還專業,且有較多時間專心看盤的經理人代操。最後在多數情況下,賺取比自行操作還要高一些的獲利,以及更佳的投資效率而已。 最後,它必須是在「有必要且適合」的前提下購買或投資。也就是說:投資人首先有這個需要〈才有金融機構願意提供商品或工具〉,同時,這個商品或工具的設計架構或內含,必須剛好符合理財大眾的需要。 一旦雙方的需求與特性不能相符,如此錯誤的投資理財消費行為,就可能形成資源配置不當的浪費,以及無效率可言。更難保投資人不中途解約或半途而廢,徒然損失了一來一往的手續費用,以及再重新開始的時間落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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