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3 23:53:44
落葉之楓
【法律常識】別人的著作,只要不拿來營利,可以任意使用嗎?
【法律常識】別人的著作,只要不拿來營利,可以任意使用嗎? |
文 / 黃育杉
某君甲,想要自己設計一個網頁,看到網路上有些圖案不錯,心想,反正自己設計網頁設立網站的目的又不是為了營利,只是一時興趣,於是就未經該網頁圖案版主同意而使用,甲的行為,有無侵害著作權?甲得否主張非營利之合理使用?
網路上流通之文字、圖案、照片等等,具獨立創作性的作品,均受著作權法之保護。任何人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不得任意抄襲或複製。但以下資料,依著作權法規定,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1)法律條文及公文書。(2)政府機關就法律、公文書所作成的翻譯物或編輯物。(3)標語及通用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4)單純為傳達事實的新聞報導。(5)依法令所舉行的各類考試試題和備用試題。
因此,除上開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之內容外,他人之網頁,均受著作權法保護,使用者在使用時,應特別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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