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環境/民俗】十歲,不尋常
十歲,不尋常
一件事若能持續不斷的做上10年,就不是件尋常的事了,有了點莊嚴的意義。而我們的生命若只能活10年呢?在一個微雨的夜晚,我走進牯嶺街小劇場,觀賞小劇場的戲《十歲》。講的就是這樣的故事,只能活10歲,就必須被人口管制局「歸天」,人人都不能倖免。於是,在這短促的10歲裡,要歷經成長、婚配、生兒育女的使命,恍如真實人生的縮影。
大家都依循法則過日子,偏偏有個叫猶大的6歲男子,既不去工作,也不婚配,更不願意生兒育女,與他相依為命的母親感到苦惱,卻也無可奈何。猶大更「脫序」的行為是藏匿起一個據說已經活了20歲的逃犯「彌賽亞」,他為此開始逃亡,他的母親也受牽連被逮。
母子纏鬥兩敗俱傷
舞台上,猶大的母親展現出兩種「母親的態度」,首先是充滿怨念的叨念數落,宛如誦經一般的重複念著,敲響木魚:「你當我還有幾年可活?為什麼我不能過好日子?都是你!整天遊手好閒四處晃,我想要出去遊山玩水、山珍海味、穿金戴銀。你知道我以前多漂亮嗎?去給我賺錢讓我過好日子!該死該死!念你幾句就想給我跑掉!你給我回來,不然我歸天那天就一刀劈死你……。」魔音穿腦的環繞中,猶大抱著頭大喊:「我不要!我不要!我想過自己想過的生活!」
另一個母親以慈母的光輝形象出現,充滿諒解哀憐,溫柔召喚:「孩子啊,不要管媽媽,媽媽沒關係,去追求你的夢想就好。媽媽不會怪你的,你是媽媽最愛的孩子啊……。」聽見這樣的說法,孩子淚流滿面,他的堅持一層層軟化,他妥協了,投降了,最終放棄夢想,出賣了彌賽亞。
我忽然明白,母親與孩子各自堅持己見,宛若拔河,雙方耗盡氣力,苦苦纏鬥,弄得兩敗俱傷。如果母親溫柔放手,選擇成全,那麼,繩子連同孩子,或許都歸母親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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