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轉載台北市國稅局關於辦理退稅新聞稿
轉載台北市國稅局關於辦理退稅新聞稿
轉載台北市國稅局關於辦理退稅新聞稿,請民眾留意退稅方式,莫讓詐騙集團有可乘之機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3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第一批核定退稅款,將於7月底辦理。民眾如係於94年5月31日前採用網際網路申報,或於5月10日前向戶籍地所在之國稅局以人工及二維條碼申報者,列為第一批退稅。
該局指出,迭有不法集團假冒國稅局退稅名義向民眾詐財,請民眾提高警覺,不要上當受騙。
該局說明,個人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有以下二種,(一)直接劃撥退稅(二)退稅憑單退稅。納稅義務人在結算申報時,如已在申報書上填寫,或在電子申報繳稅系統中鍵入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的存簿儲金、劃撥儲金,或金融機構(如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等)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綜合存款,或在外商銀行開立的新台幣存款帳戶,退稅款會直接撥入該帳戶;未填寫(鍵入)帳戶或填寫(鍵入)之帳戶無法撥入者,則寄送退稅憑單由納稅人持往金融機構兌領。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國稅局不會通知納稅人到提款機(自動櫃員機)操作轉帳退稅,如接到國稅局通知退稅的電話,應即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查證(各地區國稅局電話可向中華電信公司查號台查詢),以免遭受錢財損失。
感覺: 詐騙集團無所不在,請民眾特別小心!
發表於 2005/07/26 11:35 AM
引用於http://blog.sina.com.tw/8568/article.php?pbgid=8568&entryid=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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