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謊報整人?半夜119來救護 (消防法)
謊報整人?半夜119來救護
救護人力、車輛有限,消防局呼籲民眾不要惡作劇,以免耽誤真正需要救護的民眾。(記者蔡文居攝) |
一個月三次 真是夠了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整人新花招?台南市一名黃姓婦人半夜無端踫上消防人員前來救護,一月三次,讓她不堪其擾,消防人員也疲於奔命,呼籲「麥擱卡了」。
家住台南市安中路四段的一名黃姓婦人,受不了對方一再利用「一一九」謊報救護的騷擾,昨天分別向消防局及警方報案,要追查幕後黑手。
消防人員表示,印象中接獲安中路四段的謊報救護案件大約有三次,每次都回報是謊報,讓消防人員白跑一趟,嚴重浪費社會資源。
消防局透過通聯記錄追查,發現有案可查的有二次,一次是今年三月六日凌晨零時廿一分,謊報說她媽媽昏倒要救護;另一次是昨天凌晨零時卅分,說是她的姐姐要生產,家裡沒人幫忙,需要協助。
消防局立即通報安南分隊派員前往救護,黃姓婦人半夜驚醒,對突如其來的消防人員感到莫名其妙。她說,平時未與人結怨,不解對方為何一再騷擾。
警方調查,打電話的是一位年輕女子,都是在本原、海佃路口的超商公共電話撥打的,而且留下的連絡電話是黃姓婦人女兒的手機號碼,研判應是與她女兒認識的人。
安南分隊長李春輝表示,由於人命關天,即使明知可能有詐,但還是得跑一趟,不只當事人困擾,他們也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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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典 亂撥火警電話 最高罰一萬五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消防局表示,亂撥火警電話,依消防法規定,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另外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拘留或罰鍰,並非無法可管。
安南分隊長李春輝表示,由於消防救護的人力、車輛有限,民眾若找消防人員尋開心、惡作劇,可能會耽誤到真正需要救護的民眾,甚至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這種玩笑絕對開不得。
李春輝表示,根據消防法第卅六條規定,謊報火警電話者、無故撥打火警電話者,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鍰。
另外,警方也表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也規定,無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自由時報-9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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