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8 20:24:26 落葉之楓

【藝文賞析】箭袖.毛皮.坎肩

箭袖.毛皮.坎肩

冠服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中,帝后、王公大臣以及各級文武官員們按章規定,藉以「定尊卑、分等級」的一種工具。冠服制度早在戰國時期的《周禮》中就已記載完備,所以冠服制度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已有數千年的歷史,雖然歷經改朝換代,但是作為一種鞏固和維護統治秩序的典章制度中的一項來說,冠服制度始終在歷史的因襲中流傳下來,直到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清代的冠服制度在「一代冠服自有一代制」的思想指引下,建立了獨立的服飾體系,並具有鮮明強烈的民族特色。清代服飾也是滿漢民族服飾文化融合的結晶。

具備滿族

民族服飾的特色

滿族建立政權後,就深深地意識到要鞏固和維護對全國的統治,特別是對漢族的統治,必須具備一套完整的禮儀法規,而冠服制度正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清代統治者進關之前,就特別重視衣冠形式。

滿族進關後,為適應當時政治形勢的需要,籠絡漢族地主和貴族,一方面修訂已有的冠服制度,同時也進一步重申冠服制度的重要性。康熙皇帝曾對群臣指出其冠服制度的指導思想和具體內容,所以清代各朝的冠服制,對於上至皇帝,下到官員及庶人都有規定,尤其對帝后、官員的服式規定得更為具體嚴格。主要原則,就是要竭力保持滿民族的服飾特點。

1.帶有箭袖

清代袍服的一大特點是改革了歷代漢式的寬衣大袖,而創造出適合滿族生活需要的衣袖形式──箭袖。滿族袍服的箭袖是最具民族特色的衣袖,滿語稱「哇哈」,在本來就狹窄的袖口上,再接一個半圓形的「袖頭」。這是長期在北方嚴寒天候的狩獵生活中形成的款式,特別適合冬季冰天雪地上的騎射活動,覆蓋在手背上,無論是挽韁馳騁或盤弓搭箭,都可保護手背,不致凍傷,又便於雙手交叉於袖管中取暖。這種袖頭,至今在黑龍江省的農村中,特別是老年「車老闆」(馬車伕)的衣袖上,還可以看到,這也是北方民族與嚴寒天候鬥爭的一種創造。

2.愛用毛皮

滿族因承襲女真族的舊俗,習慣穿毛皮,而成為滿族服飾鮮明的民族特色。他們世居不毛之地的嚴寒地帶,在冰天雪地的寒冬,非穿毛皮無法禦寒,加上他們擅長騎射與狩獵,因而「衣其皮,食其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滿族不分貴賤,皆以獸皮為衣,按滿族習俗,禁用狗皮而已。皮襖、皮端罩、皮帽、皮褲、皮鞋等從頭到腳,從裡到外,離不開毛皮。但所用毛皮的質量因人而異。凡是皇帝各朝服的披領、裳、袖口、衣服的緣飾,以及各朝冠等,均以紫貂皮、薰貂皮、羊皮、銀鼠皮或黑狐皮等材質來做。這種愛用毛皮的習慣,顯示東北地區冬季嚴寒、盛產毛皮的生活特色。

3.四開裾

滿族是騎射民族,為了騎馬方便,在袍子下幅有前後左右四處開衩,在《大清會典》的冠服制度中保留了此一規定,皇帝的吉服、常服及行服都是四開裾──即前後開裾長,左右開裾短。這種服飾的形式也是滿族在騎射游牧生活中,為了便於騎射及狩獵需要,所特有的服飾形式,反映了騎射民族古老的服飾遺風。

4.男子戴冠,女子戴鈿

冠服制度中的冠帽自周代開始,歷代都有定制,其形式和質料因時代不同而異。清代《大清會典》中規定朝冠、吉服冠、常服冠、行服冠及雨冠等,其形式各具風格與特色。滿族不分老幼,為了禦寒,一年四季都有戴帽子的習慣,這與他們的髮式及地處寒冷北方有關,但與漢族男子的「二十始冠」及總髮綰髻、紮繫巾幘不同。滿族的冠帽是「寒暖異制」,即冬天戴皮帽,春秋戴暖帽、氈帽,夏天戴冷帽(草編),且在帽頂裝有紅色絲條編成的帽緯,俗稱「紅纓」,紅纓之上裝有頂珠,其顏色有紅、藍、白、金等各依品級不同而異。

滿族女子的冠飾均以鈿子為飾,也是滿族女子衣著的一大特色,尤其以清朝宮廷中后妃們的「鈿子」和一種扇形的冠最為典型。按《說文解字》:「鈿,金華也。」所以「鈿子」就是一種華麗的裝飾品,它是宮中后妃尊貴的一種冠飾,經常與禮服、吉服等搭配穿戴,僅次於朝冠和吉服冠。

5.衣不連領

衣服上的領子,古人稱為「領衣」,是衣服上保護頸項的部分,是整個衣服結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滿族的袍、褂都不同於漢族,他們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沒有縫上領子的習俗,所謂「衣不連領,衣、領異處」也,因此也構成了滿族服飾的一項特色,這可從清代傳世的袍、褂上看出。

6.男穿靴子,女履旗鞋

滿族男子多穿長統馬靴,而不穿鞋,因騎馬必須穿靴子,防脫鐙墜馬,以保安全,所以騎兵歷來都穿靴子,至今亦是如此。當年女真族也是因穿烏皮靴而有名,這是寒冷北方的騎射民族的生活習慣。

所謂女履旗鞋是指滿族女子穿的一種比較特殊的鞋子。如同旗袍,只有旗人(滿族)女子穿,所以這種鞋子慣稱「旗鞋」。這種鞋子甚具特色,其鞋底既非皮底,亦非布底,而是「木頭底」,是滿族「削木為履」的遺風。

7.佩飾荷包

荷包滿語稱為「法都」或「滿族掛」,由來已久,它是用各種精美的絲織品織繡或堆綾或納紗做成的一種極為精緻的小飾物。在滿族的穿戴裡,上至帝后、親王大臣,連文武百官都把荷包當成一種常年不離身的佩飾,因而構成了滿族服飾中佩戴「飾物」的一個特色。

採納漢族的

歷史文化傳統

清代的冠服制度繼承了漢人的文化歷史傳統。1626年,清太宗皇太極繼位,他深深地體認到「服制者,立國之經」的重要性,而冠服制度乃融合滿漢的首要之務。因此在冠服制度上,一方面保留了滿族的民族特色,一方面繼承了傳統的漢族歷史文化。

中國自漢唐以來,服飾文化受漢文化的深遠影響,並經歷了南北朝、元代等數次與少數民族服飾文化的融合。到了清代,中國服飾文化產生了突破性的改變。清代統治者建立政權後,為了鞏固及維護其統治,一方面保留了滿族的風俗習慣及滿族服飾便於騎射狩獵的傳統形制,另一方面吸納並接受漢族的傳統服飾文化,將漢族的禮制思想、富有寓意的紋飾、豐富鮮明的色彩融入其中,形成了極具特色的清代宮廷服飾。

1.十二章紋

十二章紋是帝王權威的標誌,不是清代所開創。據《尚書‧詳解》記載,史前時代的虞舜已在衣裳上裝飾十二章圖紋,並且成為最高統治者的權力象徵。它具有政治意義,所以歷代帝王的禮服都織繡十二章紋。然而要用多少章及每一章的繪繡位置,各代均有變化,不盡相同。清代在乾隆以前,均未見用十二章紋飾,但乾隆以後又增加了古老而寓意深奧的十二章紋,故皇帝的朝袍、袞服、龍袍均有十二章紋飾,並吸收歷代之特色,加以變化,成為自己的章法。

2.龍紋

龍紋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代表,其歷史悠久長遠,一向為封建帝王所專用。明清以來,各朝在冠服制度中均規定只有皇帝才能使用五爪龍紋,其他官民一律禁止。

在皇帝的朝服、龍袍上,除了織繡眾多的龍紋外,還織繡許多輔助紋飾,如象徵財富、版圖、尊嚴等的山、水、八寶、八吉祥、八仙或儒家八寶﹙十四雜寶﹚,象徵福壽祥瑞的蝙蝠、仙鶴以及蔬果等。

3.明黃色

清代為強化皇權獨尊地位,效法隋唐以來歷代帝王提倡的五行(以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屬性涵蓋萬事萬物的本質)中貴黃的色彩說。清代冠服制度明確規定皇帝、皇后、皇貴妃及皇太后的禮服及吉服須用「明黃色」。帝后的朝珠、、座墊以及生活用品也用明黃色,故純淨明亮的明黃色為帝后所獨占,臣民不得僭用。自古以來,黃色受到人們的尊崇,一直被視為尊貴之色,是帝王專用的顏色,皇權的象徵,清代如此重視明黃色,也是尊重歷史文化,繼承歷史傳統的表現。

4.袞服

禮服中的袞服之制,係繼承古制。清代冠服制度中,從始到終都有皇帝袞服,這充分表現清代統治者尊重歷史、繼承歷史傳統的指導思想。

5.補服

補子又稱「背胸」,有圓形及方形兩種,織繡鳥獸圖紋。據《皇朝禮器圖》記載:王公為圓補,按爵位分別織繡正龍、行龍、正蟒、行蟒圖紋;文武官員及雜役為方補,織繡文禽、武獸圖紋,共二十多種。清代官服中的補服及補子,無論其形式或補子的圖紋,都是延續明代制式而制定和應用,只是規格略小於明代,並將八品改為鵪鶉,九品改為練雀,餘不變。武官補子的一品改為麒麟,二品獅子,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八品犀牛,九品海馬。

6.坎肩

坎肩可分大坎肩與小坎肩兩種,大坎肩又稱「大褂襴」,小坎肩又稱「緊身」。原為一種便於活動的緊身上衣。坎肩最初多作兵服或內裝,發展到清中期,已由最初的兩片、圓領發展成一種美麗大方,又十分時尚的外衣,不但簡便實用,而且是一種頗具裝飾效果的時尚上衣。

清代雖為異族統治,在冠服制度上除了保留滿族民族服飾之特色外,仍採納了傳統的漢族歷史文化;因此清代服飾是中國服飾史上最具特殊風格的時代,不但展現了服飾的獨特風格,增添創造的精神,更反映了中華歷史悠久的傳統及中國服飾工藝的卓越成就。

●「清代宮廷服飾特展」於國立歷史博物館(台北市南海路49號)2樓展至6月8日。

【2008/05/0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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