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賞析】孩子,怎不快來救救我?
【藝文賞析】孩子,怎不快來救救我?【舊教材的思維】◎ 釩T傑
刊載日期:2008-10-17
〈緹縈救父〉這古典逸事,中小學生幾乎都聽過。敘述漢朝名叫淳于意的官員,因為犯了罪要被判處殘酷的肉刑。當他被緝拿的時候,竟然對著女兒罵說:「沒生男孩,生你們五個女兒,一點也沒用!」
緹縈聽了就上書給皇上,辯說他父親廉潔公平,而且肉刑後,肢體無法復生;縱使想要改過自新也沒有機會了。孝文帝看了很感動,於是赦免了淳于意的罪刑,並且廢除了肉刑。現在,姑且不論淳于意是否犯罪屬實,而歷久以來,大家盲目褒揚緹縈的孝行,卻頗值得商榷。為什麼呢?
首先,他罵女兒沒用,難道男孩就有用?莫非男生有力氣,就可幫父親對抗緝捕嗎?否則,要男生做什麼。人一旦有事,不先反省自己就先歸咎別人,連女兒也遭殃,這就是典型的例子。
再者,一個人若沒做錯事,怎麼會被誣賴有罪?而一封感人的書信,罪罰就可以免了嗎?古來,有哪位罪犯承認自己有過錯呢?又不是做父母的都不會犯罪,否則監獄內豈非都是未婚男女呢?所以,這樣的立論太牽強,會誤導學生說官府隨意加罪於人,而且認為父母永遠都是無辜者。
表彰孝行固然正確,但是法治社會應該要有新思維。千百年來,民間流傳著一則孝子入地獄救母的故事,一直為人所讚頌。而查察典故,那孝子的母親卻是一位蠻橫、任性的婦女,不務正業、不知檢點;卻又要孩子冒生命危險,到陰間來營救,豈不是太自私了嗎?
而一個對錯不分、賞罰不明的社會,又如何能生存呢?想想看,誰才能免除你的罪刑?誰才能把你從監獄救出?是總統、司法院長、法務部長、監獄官,還是英勇的00七,或冒死的劫獄者?當然都不是。
只有根據訴訟還其清白,若是判定有罪,當然必須入獄受罰,社會才有公平正義。而犯罪者必須從知錯、認錯、修錯中,不斷反省自己,重新做人。表現良好者,自然會獲得減刑假釋出獄,而不是要誰來救你。
所以,能救你出地獄的,是你自己,不是大官也不是神明,更不是你的子女。唯有自愛、自救、自贖,才是保安長泰的唯一途徑啊!(稿費捐贈持修積善協會)※
來源:更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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