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朋友甲與乙。她們兩個鬧意見,而我夾在中間,自以為是的周旋著。最後,甲仍是不能諒解乙,但她最痛恨的不是甲,而是我。
她說我是雙面人。使得她們之間的誤解越來越深;她請我以後要和她說話,必得在大庭廣眾之下;她說她不想要自己說的話,再被我曲解而散播。
這件事情至此,變成無頭公案,我已然噤聲。
我不敢再回憶我們最後一次的談話,因為我自以為是愛她的;但她口中的我對她造成的傷害,卻是連敵人也會自嘆弗如的。
她口中的那個我,真是我嗎?善與惡的意念,在我的心理造成混淆。我的造作產生了這麼糟的結果,那麼當初我試圖作為橋樑時的心念,真的是惡意的嗎?
我後悔,很後悔。願意承擔她對我的所有痛恨。可是我還是必須勇敢的跟自己說:我沒有惡意。
十八世紀德國哲學家康德在建立其道德價值體系時,提出「善的意志」;簡單而言,康德認為一件行為的善良與否,最重要的是出於善良的動機。雖然有善良的動機,不能保證我們的行為有好的結果,因為行為的結果尚會被外來的因素影響;但若我們在出發點即不存在善良,那麼即使有好的結果,那也不能稱之為道德。
發生這樣的羅生門,我探問自己:善良,存在嗎?而關於處世圓融的方法學,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