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5 17:43:54 落葉之楓

【歷史文化】縱橫古今【大話方言】 流行語,也會過氣

【歷史文化】縱橫古今【大話方言】 流行語,也會過氣 
 
  2009/2/25 | 作者:易中天
 
  一般地說,作為詞尾,「兒」和「子」可以互換。但換過以後,語感就不同了。比如貓兒和貓子,兔兒和兔子,老頭兒和老頭子,就不一樣。也有不能換的,如花兒、草兒、臉蛋兒。因為「兒」可以發展為愛稱,也可以表示調侃或微諷,比如「款兒」、「腕兒」、「小大人兒」,「子」就不行。再說,換成「子」,意思也變了。比如「款子」就是錢,不能用來表示那些有錢的主「款兒」。

粵語和閩語沒有「兒」這個詞尾,使用「仔」來表示。吳語不喜歡說「兒」,就說「頭」。仔,是一個南方方言字。《說文解字》裡也有「仔」,但那是能夠、勝任的意思。也不讀「崽」,讀「滋」。

頭,大約原先也是一個南方方言字。王力先生說戰國以前沒有「頭」字,中原雅言管「頭」叫「首」(很久以後北方還叫「首級」),「頭」可能是方言進入了普通話(《漢語史稿》)。先秦典籍中,首先使用「頭」字的是《墨子》和《莊子》。墨子、莊子包括他們的門徒都是南方人,因此我懷疑「頭」最早也是南方話。

南方話中古文不少。比如閩南話仍然管「臉」叫「面」,「眼」叫「目」。這是很古老的說法。戰國以前無「眼」字,漢以後才有,而且是指眼球,相當於「睛」。「臉」字則直到西元六世紀才出現,而且也只指塗胭脂的地方,因此可以說「雙臉」、「兩臉」,意思是「兩頰」。

如果臉、面相同,則一個人只能有一張臉,哪有兩張臉的?豈非「兩面派」?臉與面、眼與目,既然不相等,閩南人便不肯含糊,堅持把臉色叫「面色」,眼珠叫「目仁」。

面變臉,目變眼,還不算「面目全非」。意思走樣,或褒貶相反的詞也很不少,比如「下海」就是。

下海,原本指被迫或自願從事某種「賊業」或黑道營生,比方說去當娼妓、海盜,加入流氓團等。只不過,一般地說,書生當強盜叫「落草」,民婦做妓女則叫「下海」。也許,正因為良家婦女淪為娼妓叫「下海」,妓女從良在粵語中便叫「埋街」(靠岸)。

舊社會,伶人(藝人)的地位也不比妓女高多少,他們不叫「演員」更不叫「明星」,而叫「戲子」。愛好戲劇,自己也演著玩的,則叫「票友」。戲子既然被視同娼妓,則票友參加營利性演出,或者由業餘的變成職業的,便也叫「下海」。如果仍然保留業餘身份,也不靠演戲掙錢,則叫「玩票」。

顯然,下海與玩票,區別就在一個「錢」字,而機關幹部、大學教授們為生活所迫,或為了「先富起來」,放棄自己的官位或專業去經商,便多少有些「逼良為娼」的味道,當然也可以叫做「下海」。

不過時代不同了,過去「下海」不怎麼體面,現在「下海」則挺光榮,也沒人把它和什麼妓女之類的事情聯繫在一起,頂多聯想到票友。事實上許多人「下海」,一開始也不過只是「玩票」,玩著玩著就變成真的了,因為「玩票」只能做「馬仔」,「下海」才能當「老闆」。「馬仔」是粵語,原本指打手、保鏢,現在也指跟班、下手,或為老闆鞍前馬後奔走效勞的人。有點本事的人都不會甘為「馬仔」,於是便「下海」。

其實不「下海」也能當「老闆」,因為「老闆」這個詞也發生了變化。過去,叫「老闆」的是兩種人:一種是私營業主,另一種是戲班子裡的「腕兒」,他們往往也是班主。新中國成立以後,工廠商店什麼的不再私有,藝人們也不用再跑江湖,沒什麼人是「老闆」,大家都是「同志」。吃得開的也不是「老闆」,而是「師傅」。「老闆」這個詞,也就從此銷聲匿跡。

然而語言是隨著社會生活的變化而變化的。「死去」的也可以再「活來」。現在,不但私營業主是「老闆」,就連單位領導和研究生導師,也被叫「老闆」。「師傅」和「同志」,則差不多變成了明日黃花。至少在東南沿海地區,少有人使用,只是同志一詞,現在似乎卻又成了同性戀者的代稱了。

說起來「師傅」和「同志」也是老詞。《穀梁傳》云:「不就師傅,父之罪也。」《後漢書》則云:「所與交友,必也同志。」所謂「師傅」,就是教學問、教手藝、教本事的人,「同志」則是志同道合者。這倒是古今如一,但在「文革」時期,叫不叫「師傅」,叫不叫「同志」,可是非同小可。牛鬼蛇神走資派,是沒有資格叫「師傅」叫「同志」的,那時,這些人都巴不得被人這麼叫一呢!

看來,語言,尤其是流行語,也有點像時裝,有「行時」的,也有「過氣」的。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一點也不稀奇。
 


來源: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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