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縱橫古今【雙溪學衡】荼毘
【歷史文化】縱橫古今【雙溪學衡】荼毘
2009/3/19 | 作者:林伯謙
法鼓山創辦人聖嚴法師於二月三日圓寂,二月十五日植葬在金山生命園區。弟子遵照他的遺言,不立碑塑像,也不建塔供奉舍利,而是將骨灰分五處葬於區內,回歸大地,滋養草木,體現法師畢生致力環保教育,用他最後的肉身,為社會大眾上了珍貴的一課。
「荼毘」是巴利語的音譯,意指焚燒,也就是火葬,是天竺固有的葬法。道誠《釋氏要覽》卷下「葬法」條有云:「天竺有四焉。一水葬,謂投之江河,以飼魚鱉。二火葬,謂積薪焚之。三土葬,謂埋岸傍,取速朽也。四林葬,謂露置寒林,飼諸禽獸。」
中國僧人圓寂之後,多半火葬,像虛雲老和尚臨終謂眾:「將吾骨灰,輾成細末,以油糖麵粉,做成丸果,放之河中,以供水族結緣。」但門人不捨,火化後仍將靈骨舍利奉安江西雲居山海會塔中。
至於《高僧傳》載慧遠遺命露骸松下,弟子則收葬之,潯陽太守阮保「於山西嶺鑿壙開隧」,也就是開鑿地宮,等於以帝王待遇優禮慧遠。而《續高僧傳》載玄奘初葬於白鹿原,與兄長捷法師相近,後改葬樊川,《宋高僧傳》記其弟子窺基「祔三藏奘師塋隴」,這是依宗族祖墳的葬法。《宋高僧傳》又載六祖惠能圓寂,「端形不散,如入禪定」,遺下了全身舍利,這都是比較稀有的例子。
中國先秦時期已見火葬,《墨子.節葬下》說:「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但在慎終追遠的華夏民族看來,卻是莫大的罪過,極不人道的陋俗。有名的田單復國,就是田單計騙騎劫,說齊人害怕祖墳被掘,屍骨被焚,騎劫果然刨墓焚屍,因而激起齊人義憤,田單才以火牛陣大敗燕軍。
在理學盛行的時代,士大夫多認為火葬是大逆不道的夷法,禮義之邦只有用夏變夷,豈可背華向夷?無奈「先王之禮不行,人心放恣,被釋氏乘虛而入,而冠喪葬祭,皆被他將蠻夷法來奪了!」洪邁《容齋續筆》卷十三〈民俗火葬〉便說:「自釋氏火化之說起,於是死而焚屍者,所在皆然。」《宋史.禮志》亦載紹興二十七年范同上言:「方今火葬之慘,日益熾甚,事關風化,理宜禁止。」高宗從之;但施行困難,隔年戶部侍郎榮薿即奏:「貧下之家,送終之具,唯務從簡,是以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遽革。」
火葬在南宋成為風俗人倫與經濟現實攻防的焦點,周煇《清波雜志》卷十二說:「浙右水鄉風俗,人死,雖富有力者,不辦蕞爾之土以安厝,亦致焚如!」是感慨民情澆薄至此;俞文豹《吹劍錄外集》說:「明道(程顥)宰晉城,申焚屍之禁,然今京城內外,物故者日以百計,若非火化,何所葬埋?」又反映出庶民百姓的心聲。
處於地狹人稠,寸土寸金的台灣,昔日封建制度的「陋習薄規」,已經不再受批判;佛教思想結合環保經濟議題,莊嚴簡易的節葬觀念仍方興未艾。
來源: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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