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縱橫古今《人生禮儀》冠禮、笄禮
【歷史文化】縱橫古今《人生禮儀》冠禮、笄禮
2009/12/14 | 作者:易中天
一個人的服飾既然由身分來決定,那麼身分的獲得也就當然由服飾來表明。比方說,授予學位要戴博士帽,授予軍銜要換肩章等等。人的一生中,身分顯然要屢屢變化:成年、婚娶、生子,最後死亡;有的人,還要擔任和晉升職務,獲取功名。這樣,服飾的變換便貫穿一個人的終身,成了一個人的人生禮儀。
人生禮儀中最重要的是男子的「冠禮」和女子的「笄禮」。冠禮和笄禮,說白了,就是改變髮式。
清代以前,古人是留全髮的。嬰兒生下三個月後,要選擇黃道吉日,剪一次頭髮,只保留兩小撮。這兩小撮頭髮,男孩留在左右兩側,有如「牛頭」,叫「角」;女孩則一前一後,有如「馬首」,叫「羈」。也有按男左女右的方位只留一小撮的。
也就在這一天,母親把孩子抱去見父親,父親拉著孩子的右手或撫摩著他的頭,給他起一個「名」。這一儀式,無妨叫做「命名禮」。它標誌著承認孩子已正式來到人間,加入家族。
剪去的頭髮長出之後,便不再剪,而是向兩邊分梳,長齊眉毛,叫做「兩髦」。所以兒童又叫「童髦」。或者把「兩髦」總束起來,紮在頭上,一邊一束。這兩束頭髮,男孩的狀如獸角,叫做「總角」;女孩的狀如樹椏,叫做「丫頭」。所以孩童時代又叫「總角之時」,年幼或地位低的女孩又叫「丫頭」。
男孩長到二十歲,女孩長到十五歲,就要舉行「冠禮」和「笄禮」。所謂「冠」,就是把頭髮盤到頭頂上,先從根部束住,盤成髻然後加以固定。「笄」則是不用冠,只用「笄」或「簪」固定。
冠笄之前,要先用「筮法」來決定日期和加冠加笄的來賓,叫「筮日」和「筮賓」。這日期,便有似於西方之「受洗日」;這來賓,則有似於西方的「教父」。屆時,來賓就在一定的禮儀程序中把規定的服飾授予該青年,並為他們取一個「字」。
來賓取的字與父親命的名,一般都有一定的連繫,其意義或相同,或相反,或相關。如顏回字「子淵」,取「淵乃回水」之義;又如曾點字「皙」,取「點乃小黑」而「皙乃色白」之義;再如蘇軾字「子瞻」,蘇轍字「子由」,蓋因軾是車前橫木,瞻是憑軾觀看,而「轍由軌出」。這兩個人的名和字,倒與他們的性格相符:蘇軾做人行事較為前瞻,蘇轍則循規蹈矩得多。
有了字,也就有了尊稱。直到民國時期,中國人如要表示尊敬或客氣,都要稱對方的字;卑者對尊者說話,只能稱字;尊者對卑者說話,則直呼其名。但是,無論尊卑,自稱都不能稱字。子路固然只能說「由也為之」,便是孔子,也只能說「丘也聞之」。如果自己稱字,便是失禮,也是大笑話。
一個未成年的小孩子,當然是無須尊稱的,故兒童無字。加冠加笄之後,有了字,也就意味著「成年」,故冠禮和笄禮即「成年禮」。既已成年,便可婚嫁,所以古人也就常常在舉行冠禮和笄禮的同時,為子女訂婚許嫁,而「冠禮」也往往稱為「婚冠禮」。
然而一個女孩子,到了十五歲,如果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婆家,便不舉行笄禮,也不取字。因為未嫁之女決不能拋頭露面與外人結交,只能藏在深閨,當然也就沒有尊稱的必要。所以女子未嫁之前,便叫「待字閨中」,意思是女兒還小,還沒有一個「字」,不是嫁不出去。其實她又哪裡是等待什麼「字」,多半是當爹媽的還沒有物色到「乘龍快婿」,或嫁妝還成問題罷了。
男子結髮加冠後才能娶妻,女子許嫁後才能結髮加笄,於是,「結髮」就幾乎成了「結婚」的同義詞。當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可以叫做「結髮夫妻」,「二婚」就不算。
原則上講,只有那些剛剛成年就結婚的,才好這麼叫。所以,但凡第一次結婚的夫妻,也都可以稱作「結髮夫妻」,不拘結婚時芳齡幾何。但要說清楚,結髮,即行冠禮、笄禮,不是把夫妻兩人的頭髮捆綁在一起。
有句話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冠禮和笄禮作為「成年禮」,當然是人生禮儀中最重要的一項;不過到了周代,便只有貴族子弟成年以後才能「冠」,庶民子弟則只能「幘」,即只能用頭巾把頭包起來,而不能戴冠。可見,「高帽子」也不是人人都好隨便戴的。所以,我們今天還把恭維他人,稱作「戴高帽子」;把喜歡別人吹捧,叫做「愛戴高帽子」,很有意思吧!
來源: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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