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環境/民俗】分手的人格
2009年12月28日
在偶然的機會裡,遇到高中時就認識的黛伶。黛伶大學就在美國讀書,一直在大型外商公司工作,一年前她自行請調回國。
她嘆了口氣說,15年的婚姻已處於分居狀況,「我想,我的婚姻氣數已盡,因為他的要求對我太殘忍。結婚時他希望我們一輩子當快樂的頂客族,沒想到去年他竟然說想要一個小孩。」
「剛結婚時,我很想要生孩子,是他一直阻止我,說我們這樣很快樂。兩年前,我因為嚴重的子宮問題割除了子宮,等我不能生了之後,他才說,他體會到人生有小孩才會圓滿,這樣有天理嗎?」跟另一半要求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的確殘忍。通常,會對另一半提出「根本不可能做到」的要求時,感情也都接近休止符了。
想生孩子只是藉口
後來,黛伶才發現,先生與女秘書有染,而且已經生下了一個孩子。最讓她覺得受傷的,不是因為他有外遇。而是他為了掩飾自己的錯,把錯怪到她身上來,陪他這麼多年走來,她大嘆:真不值得!
在感情中,一個值得的情人,總要有「吾道一以貫之」的精神。可是不少人常在「不能改變」的時候,才開始嫌棄對方。比如,先生要求太太回家相夫教子,過了10年,卻對她說:「看,妳真是井底之蛙,跟妳講什麼都聽不懂。」或是明明自己沒擔當,老婆不知不覺變成事事做主的女強人,他坐享其成又怪她強勢,說自己沒尊嚴沒溫暖!
如果男人能在外遇後勇於承認:「是我的錯,我一時禁不起誘惑,只能為自己的錯負責。」而不要企圖把過錯嫁禍到另一半身上,或提出一些使她為難的要求,模糊了事實真相,那麼,他至少還擁有比較高尚的人格。
吳淡如
引用:http://tw.nextmedia.com/subapple/articleblog/art_id/32191488/IssueID/20091228
++++++++++++++++++++
上一篇:【生活/環境/民俗】嬌妻的性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