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3 16:08:40失敗的經歷

髙級法院對此問題似乎走向妥協以求解決。

髙級法院對此問題似乎走向妥協以求解決。並不廢止强迫記者證贲的櫬利,但却大大的 限制傳票的力货,而只在政府能證赏除强迫證贲外無法以任何調查過程取得時才使用。
新聞自由是個問題,最高法院根據第一修正案糾正爲優先的地位,這意指當第一修正案 與其他憲法或人類櫬利(特別是第六修正案所保護的權利)相術突,法院站在新聞自由這一 邊。在過去的幾十年間,设高法i乎已提出一平衡主義,小心的衡货與第一修正案衝突的 權利,在一段甯鬥後已不再將新聞自由列爲優先的地位。因此,當新聞似乎千擾及個人獲得 公平審判的權利時,法院支持第六修正案(席柏德案件卽爲一例)。
第三節對「無害」出版的塵力
除了法律懲罰有害的出版外,法律與規定限制新聞界接近新聞,在美國有許多微妙的歴 力挫折新聞報導合法的無害,但却令政府,亊務,或個人困济或不舒服的新聞。這些艇力的 某些來源曾在前幾章中討論過,但以下简單討論的是減輕這些 1壓力的因素丨並不是經常很明 顯的:
政府經營的媒體。聯邦政府在媒體經營方面規模之大是非常人所能了解。從政府印刷局 談起,美國出版公司是美國煅大的出版商之一。它擁有一 一家通訊社(一個骚業與一個氣象的
二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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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喪結果」、r新聞摘要」等的IP,大部分劂於大衆傳播企業。
雙向文字岡形系統才開始
俾插的障礙
無名的,各種各樣的,經常改變的,而且分佈極廣
資訊提供多樣化
由無私的陪審翊所給予的迅速和公開的審判
私人型文字圖形资訊網方式
這些法律行動已使記者脫離他的新聞來 源。
經過他數天的觀察發榀而後經由一種大眾媒介傳達訊息為止。
總之,在此地的每個人都是閱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