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美術社團招生
高市鹽埕國小九十九學年美術團隊招考辦法 2010.8.25
對象:本校各年級,共九至十四名。其中高年級組(錄取五至七名)、中年級組(錄取一至二名)、低年級組(錄取三至五名),評審得依報考學生素質於十四至十六人之間決定錄取人數。(上學期原有學生,二年級十名,三年級二名,四年級六名,五年級二名,六年級一名,將繼續留訓,不需再參加考試)
上課時間:每週二次,星期三、五8:00-8:35(35分鐘),遇比賽期間視情況增加上課時間。逢本校月考、期末考當週,本社團停課一週;期末考週後停課。
授課教師:本校「視覺藝術」專任教師:吳正
團員甄選方式:每學期開學第二週舉辦團員甄選,甄選方式如下:
1.本校各年級對美術有興趣同學均可報名參加。
2.初選(作品審查):參加甄選同學應繳交美術作品(不限媒材、尺寸、形式)二件(作品背面須註明班級、姓名),連同報名表暨家長同意書(無繳交家長同意書,報名不生效力),九十九年九月八日星期三前向吳正榮老師(辦公室桌上或忠孝樓三樓藝文教室)辦理報名手續;初選錄取名單將於九十九年九月十日星期五前公告。(作品審查佔40%,由本校視覺藝術教師擔任評審,高年級組錄取前八名;中年級組錄取前五名;低年級組錄取前十五名參加複選,各組報名人數不足複選錄取名額時,得從缺,缺額得由他組遞補。)
3.複選(現場創作):通過初選同學,於九月十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假本校忠孝樓三樓視覺藝術教室現場創作評比(八時四十分集合)。四開圖畫紙三十張由學校準備,120分鐘,媒材及表現型態不拘(建議不要使用彩色筆及色鉛筆,中低年級應以粉蠟筆及水彩用具、高年級應以水彩或水墨創作),題目統一訂定,當日現場抽籤公佈。(現場創作佔60%,由本校視覺藝術教師擔任評審)
4.依各學期學生甄選成績,得不足額錄取,錄取名單將於九月二十四日公告之,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三正式上課(忠孝樓三樓藝文教室)。
其他:1.經正取團員,每學期無故缺席超過五次,或累計缺席超過八次,視為自願退出本團。
2.團員上課時若無法配合課程進度,或行為影響其他團員權益,或影響課程之進行,情節重大者,指導老師得報請教務主任同意,得要求該團員隨時退出本團。
3.就團員之美術作品,本校享有著作財產權、複製權及公開展出權,原創作學生享有著作人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