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7 08:23:17英李

給IRIS與不知名娃親

也許我的發言真的造成您們的不悅,在此我鄭重道歉。

但是第一我並沒有批評她的店小、東西少這件事。
再者,我也知道脫光拉線是正常的,只是這點是我自己會"尷尬"的問題。

還有您的態度實在太過於激動,也誤會了我的意思,在這點我也再次跟您鄭重的道歉也跟IRIS鄭重的道歉。

我對於傷害人心這件事感到抱歉,但我不是為了我的不滿而道歉。

如果讓人服務滿意沒有怨言,回來還造謠是非那就是我的不是。
我若真要刻意抹黑那我大可以去匿名版大書特書一番,而不是在自己部落格上這麼明目張膽地說話。

我覺得自己有錯的部份是我不應該這麼明顯打出店名影響他人商譽、也不該隨便揣測他人想法,畢竟我不認識、不了解對方。

而我不想多說些什麼事情,也許當下不滿我就應該當下講清楚而不是回來馬後炮,讓其他人看見以後引起他人怒火這也是我的不對。

對於您的指責我不想再說些什麼,也許會被認為我是在辯解,而我也為我的發言負起責任。

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對不起。

並且,我認為我很有誠意地向您們道歉,我也希望您們在當天有不適當行為的人也可以"親自"來看且道歉,這才是互相尊重的基本。

也請避免誰代誰轉達意思而造成雙方誤會,抱歉與謝謝指教。

我知道我的文章導致大家的不愉快,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將所有有關於娃的文章全部刪除也並不會再發表任何的相關文章,希望不要再引起任何糾紛。

 

親友 2010-10-27 12:52:27

拉繩的地點或者是保護方式
我有說過我會提醒他說 要做改善
可沒有說什麼不接受建議什麼的

親講的什麼隔間,似乎有困難阿
爲了讓顧客有更多的空間不覺擁擠
似乎真的有問題吶!


對了 
昨天沒有打到的事情
關於把親家的孩子的頭裝到別人的身上的事情
我向我的兩位朋友道歉,也對那個任意動您家孩子的人做出提醒,這點抱歉

版主回應
我已很有誠意地親自發文道歉了,我也希望您能請當天有不當行為的人親自來看並且道歉,我不希望藉由不相關的第三者代為道歉還是轉達,畢竟代為轉達很容易造成更多更大的問題,所以我希望是本人可以親自出面。

重點是,做出那樣行為的人並不是您,所以我也沒有必要接受您的道歉。
2010-10-27 18:24:07
朔夜 2010-10-27 12:36:06

原來是友人 那這位友人會毀掉她朋友的商譽XD
如果我是她 我會去告訴我朋友服務過的客人有這種反應
也許下次我們在幫客人的孩子拉線的時候可以細心一點
買個質料好一點的布或是軟墊 然後弄個隔間什麼的
在幫客人的孩子"肢解"前可以先問問客人的感覺
如果客人很怕自己的孩子受傷或是出問題 可以在旁邊觀看
如果客人放心把孩子交給店家處理 那就請客人在外面稍候一下
並且跟客人說 孩子的關節絕對會小心處理不會碰傷或弄髒
拉線完成可以自己示範一次讓孩子站立或坐下有沒有問題
也請客人檢查有沒有什麼地方需要再處理一下

↑如果能做到這些基本 客戶會有什麼話說?
如果一個好的客戶滿意 她可能會告訴她的朋友
說這家店對待孩子很用心也很細心
那麼這些客人的朋友也會想來這家店嘗試 說不定會變成固定長期客戶
增加名聲和客源 對店家來說並不是負面影響
服務的時候多用心一點就可以避免批評 為何不做?

IRIS的店主朋友在護航的時候請想想妳朋友的立場

我是激動了阿(笑)
因為妳沒有錯 卻被沒有自我反省能力的人批評攻擊了
攻擊妳之前 對方想過妳的反應是不是只要是客人都會有的感受嗎?
不能接受批評的人 沒有改進的想法
怎麼聽都讓人覺得厭惡


以上是我個人言論 跟英李無關喔!

朔夜 2010-10-27 12:12:27

我想這次的事件 如果對方是這麼強硬的態度
那失去的不僅僅是妳這個客人吧

只要是做服務業
沒有把自己放在客戶立場替客戶的心情
去想著怎麼讓客戶感覺舒服滿意的話
是沒有資格服務客戶的

這樣的店家 就我來說 雖然還沒去消費過
但未來就算我接了娃回家 應該也不會找她們吧
太誇張了!客戶的意見不是虛心接受而是大聲指責
這樣的服務我買不起 也不想要(笑)

版主回應
不是店家喔,是她的友人。

還有太太你也激動了。
2010-10-27 12: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