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2-11 12:53:49風塵驕子

安全、安全,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行之

行政院終於通過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的相關法案,可是卻加上一連串的限制,其考量之處在於『為維護國家安全』。

記得前不久,美國發動阿富汗戰爭時,美國電視台透過關係取得阿富汗戰爭的新聞畫面,以及賓拉登公開談話的影片。結果美國政府卻以『國家安全』為由,禁止電視台播放。

『國家安全』固然重要,但是政府可以以『國家安全』為由,進行種種不合理的限制嗎?如果可以,那麼跟戒嚴時期有什麼不同呢?『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既然是政府既定的政策,那麼為什麼要針對『大陸人士』層層設限?這樣做,合理嗎?

一方面指責大陸方面打壓台灣,另一方面卻又對大陸採取敵對的心態,處處提防,這便是兩岸始終無法建立互信原則的主要原因。今天,台灣方面對於大陸方面以『台灣地區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俗稱的台胞證)作為台灣人民進出大陸的證件,而非使用護照,認為是一種對台灣的鄙視與打壓﹔可是卻在通過『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時,採取種種設限,甚至要求旅行業者以監視的方式,隨時清查人數,這難道不是對大陸方面的鄙視與打壓嗎?對於大陸方面的打壓,我們固然應該表達抗議,但是當我們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時候,我們表達抗議,不過是『狗咬狗,一嘴毛』。

如今,台灣一再堅持『戒急用忍』政策,最大的理由便是『國家安全』。問題是,政府官員若動輒以此為由,便開始立法限制人民自由或是妨礙民眾利益,這樣的政府與法西斯政體、共產國家有什麼兩樣?會不會有一天,政府也以『國家安全』為由,禁止人民吃飯呢?別說不可能喔,在『國家安全』的理由下,什麼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