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8 16:53:39風塵驕子

標準怎麼會因人而異?

由於大陸方面的反分裂法,使得台灣島內又開始掀起一陣政治人物投資大陸事業展開討論。有趣的是,這次被提出討論的先後都是綠營中的重量級人物,一位是台聯的立法委員廖本煙,另一位則是民進黨的行政院祕書長李應元。

廖本煙被質疑投資大陸一事時來已久,廖本煙本人自然也是一再否認。本來投資大陸事業並沒有什麼可質疑的,只不過台聯與廖本煙本人都是反中國主張的急先鋒,因此廖本煙投資大陸事業,自然也就格外地耐人尋味了。

另一位被質疑的綠營人物則是李應元,而提出質疑的正是國民黨的立委郭素春。郭素春在立法院國是論壇質疑內政部對國人進出中國大陸的新管制規定是「黑色恐怖」,並且質疑李應元的弟弟正在上海經商。對於這項指控,李應元公開予以否認,並且表示一切都是誤會,同時表示雖然這是他個人的事,但他是公眾人物要向大家說明,但在憲法的立場,人民就業、旅行的自由應該受到尊重。

李應元的回應十分得體,在憲法的立場,人民就業、旅行的自由應該受到尊重。既然如此,為什麼過去從民進黨到台聯,不斷地去指控國親陣營的人到大陸經商與唸書,同時扣上賣台的『莫須有』罪名,而且現在還打算針對進出中國大陸的台灣人士進行管制?這兩項難道就不是違背憲法人民有就業、旅行的自由嗎?

法律的標準是不應該因為個人的政治主張而有所變更,所以無論是廖本煙本人,或是李應元的弟弟,都可以選擇到大陸投資事業,這麼做並不違法,更沒有見不得人。然而現在之所以會被人提出質疑與指控,正是因為當初這些人以同樣的作法與標準在質疑其他人,如今只能說是作繭自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