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與罰:監獄暴力
犯罪的人服獄是刑事架構的常態;對於囚禁處罰,社會道德除了呈現「以牙還牙」之外,也期待監獄的教化能使犯人重新回到社會。但從最近的新聞報導,可以看出這是一項艱難的理想,監獄的現實情況往往是管理無方,教化無能,使得犯人受罰的程度大於其所犯的罪。 情況雖然不妙,但在面對黑暗的長夜,也同時會看見反省與進步的曙光。 美國國會最近通過「消除監獄強姦法案」,正視這一項長期被忽略的可怕問題。根據新法所成立的委員會將設定美國各地監獄預防性侵害的標準。 暴力強姦一直是監獄生活的一部分,根據該委員會的最新報告,監獄強姦的現象普遍,犯者包括犯人和管理員。該委員會訪談六萬三千名犯人後,發現百分之四點五在過去一年曾被性虐待,而過去一年,全美國推估約發生六萬件監獄強姦,其中以年輕人最易受到傷害。一項針對美國九個少年機構的研究也顯示,百分之二十的受訪者在過去一年曾遭性虐待。 十幾年前的數據則顯示,每個紐約州的監獄有百分之二十八的犯人至少遭受一次性侵犯,而百分之二十經常遭到強暴,而全美國州立監獄中有百分之九的犯人曾被性攻擊。 監獄中的強暴極少與性有關,多半是暴力與階級政治的表達。換言之,這些事件都是為了證明男子氣概,並與權力角色相關,是一種征服及閹割儀式,目的在剝奪受害者的男性地位,同時使受害者成為征服者的禁臠,形成奴隸般的角色。 該委員會強烈建議所有收容機構都應該有清楚的「零容忍」政策;而且必須慎選管理員,對於參與性侵或容忍性侵者一律開除。機構也必須提供讓犯人能簡易報告,而不怕被報復的機制。調查報告則必須迅速詳盡,並且擬定計畫,嚴防再度發生。 台灣的情況呢?新竹地院最近審判專門收容感化教育的誠正中學所發生的少年口交、肛交等同性性虐待案件,兩名少年分別被判九年和六年以上徒刑。這項判決或許透露出台灣矯正機構性暴力的冰山一角。 同時間,台北看守所十五名前後任管理員也被起訴,他們被控藉事端操縱,威脅換牢房讓收容人心生恐懼,來強索財物,並令家屬匯款至特定帳戶。台灣囚禁處罰體系令人質疑、憂心;而台灣監獄和拘留中心太擁擠也令人權機構詬病,但多年來卻不見改善。 監獄往往令一些自尊已經受傷而危險的人情況更惡化,變成嚴重反社會人格。扭曲,而且非人道的對待犯人等同在社會中投下一顆定時炸彈,一旦犯人出獄,就注定要引爆。 現在的法律無法了解暴力,也無能阻止暴力,卻可能助長犯罪。但是,將監獄現況怪罪在管理員身上也毫無意義;管理員的工作既危險又繁重,他們需要的是支援、訓練、監督和適當的待遇。現代社會需要的是一套與傳統道德和法律觀點不同的理論,也許只有將暴力視為公共衛生以及預防精神醫學問題,才可能知道肇因,並思考預防的方法。 除此而外,改善貧窮和教育也是降低暴力犯罪最有效的工具,犯人若能在教育上掙得成就,就會在艱難的復健過程中,打造出一條不需暴力,便可取得尊嚴的道路。 貧窮是最致命的暴力,教育是最好的投資,這是台灣社會必須嚴肅看待的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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