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628我讀《姚江學案.前言》
【原典】以聖人教人只是一個行,如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皆是行也。篤行之者,行此數者不已是也。
【疏解】
王陽明在龍場悟道之後,提出的第一個學術主張是「知行合一」。而「知行合一」這個學術主張最具爭議的問題是,知行究竟是一件事還是兩件事。在陽明,知行是一件事,但門人認為是兩件事,相關的討論不少,其中,在《傳習錄》卷下記載:
門人問曰:「知行如何得合一?且如《中庸》言『博學之』,又說個『篤行之』,分明知行是兩件。」
先生曰:「博學只是事事學存此天理,篤行只是學之不已之意。」
承上,知行兩者分別而論之,分別論之,並不是肯定知行為二,而是為了釐清問題所在。先就「知」而言,門人以《中庸》的「博學之」為例,認為「博學之」是「知」。而在陽明的回答中,「博學只是事事學存此天理」,吾人可問:「博學」是知或是行呢?或是知行皆有呢?陽明在此沒有正面回應,此留下兩個問題值得解決。一是,就「學」本身而言之,究竟有無包括實踐本身?二是,就「存天理」而言之,這是屬於知或者行,還是知行合一?陽明的回答本身,擴充了知行是一件或是兩件的範圍,陽明這一擴充,是很有意思的,吾人在後文反思,梨洲是否幫陽明講清楚「事事學存此天理」與知行的關係。
再者,門人以《中庸》的「篤行之」為例,認為「篤行之」是「行」。而在陽明的回答中,「篤行只是學之不已之意」,吾人可問:「篤行」是知或是行呢?或是知行皆有呢?陽明在此亦沒有正面回應。依陽明之意,篤行是學之不已,換言之,實踐是不間斷地學習。同樣地,吾人在後文反思,梨洲是否幫陽明講清楚「篤行是學之不已」與知行的關係。
回到陽明之意,博學是「事事學存此天理」,篤行是「學之不已」。在此,博學、篤行,是知行分兩件或是一件,陽明在此沒有正面回應。但,陽明曾舉過幾個實例,在《傳習錄》中卷〈答顧東橋書〉中記載,關於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是知行兩件或是知行一件。他說,學孝、學射、學書,所有的學,「無有不行而可以言學者」,所有的學都包含著行,行也包含著學,「蓋析其功而言則有五,合其事而言則一而已」。此處陽明講得很清楚,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這五者皆是學,皆是知,皆是行,分開言之是五,合而言之是一。問題是,分開言之是五,這五者是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五件事。但是,合而言之是一,這「一」指的是什麼呢?可以簡單地推理,陽明指的是「一件事」,而這「一件事」,又是指「哪一件事」呢?從前文推論,陽明言:博學是「事事學存此天理」,可知,博學是學存天理,學天理、存天理,同時包含,知天理、行天理。推而言之,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亦是學天理、存天理,同時包含,知天理、行天理。「存天理,去人欲」是宋明儒者共同的學術主張,換言之,天理、天道指的是普遍的道德價值,不會因人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