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4 22:12:24張雅評

《明儒學案》中的何瑭

 

在《明儒學案》中有一位柏齋先生曾寫道他對陽明的意見,很值得參考。何瑭,字粹夫,號柏齋。和陽明同時代,是晚陽明一屆的進士,官至修撰。曾見劉瑾時,旁人皆跪,何瑭僅作長揖,因而得罪劉瑾,只好告病歸鄉。梨洲在《明儒學案》的〈何瑭傳〉中記載一段話:

 

先生以「儒者之學,當務之為急,細而言語威儀,大而禮樂刑政,此物之當格而不或後者也。學問思辯,一旦卓有定見,則物格而知至矣。由是而發之以誠,主之以正,然而身不修,家不齊,未之有也。至究其本原為性命,形於著述為文章,固非二道,特其緩急先後,各有次第,不可紊耳。今曰『理出於心,心存則萬理備,吾道一貫,聖人之極致也,奚事外求?』吾恐其修齊治平之道,反有所略,則所學非所用,所用非所學,於古人之道,不免差矣。」先生此論為陽明而發也。

 

梨洲認為這一段話是針對陽明而發的,何瑭不是陽明的學生,既與陽明同時,對陽明之學必然不陌生,陽明主要對於朱子為學的次第之說有意見,何瑭對格致誠正、心意知物的一體觀,表面似乎持肯定態度,但整體來說,何瑭還是主張「緩急先後,各有次第,不可紊耳」,他甚至認為主張一貫之道,恐怕忽略現實層面的修齊治平,導致「所學非所用,所用非所學」,若這真的是針對陽明而發,恐怕是對陽明產生很大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