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2 13:43:51

何謂人權團體

終於又執行死刑

對於被害人家屬是遲來的正義

但我不明白所謂的人權團體

你們是那些死囚的家屬

又或者是沒有心的人

要人權

就必須是個人

不是嗎?

那些冷血  傷人  殺人的

居然要我們安份守己的老百姓給予人權

當他們做傷天害理的同時

給我們人權了嗎?

有些死囚在執行死刑時

都軟腳的求饒恕

在犯罪時  都沒想到下場嗎?

沒有人是完美的  都會犯錯

這樣的話是沒有錯

但犯了錯就必須為自己的錯付出代價

有死刑

台灣治安才會好

主張廢除死刑如果真的施行

那台灣真的是不能住的地方了

所謂的人權團體

不清楚你們在想什麼

非把台灣變成那樣才甘心嗎?

 

上一篇:冷處理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