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30 19:37:36韓非子

韓非子 第十一卷 第三十二篇 外儲說左上 說三-文公反國

*原文-

文公反國,至河,令籩豆捐之,席蓐捐之,手足胼胝,面目黧黑者後之,咎犯聞之而夜哭,公曰:『寡人出亡二十年,乃今得反國,咎犯聞之不喜而哭,意不欲寡人反國邪?』犯對曰:『籩豆所以食也,席蓐所以臥也,而君捐之;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勞有功者也,而君後之。今臣有與在後,中不勝其哀,故哭。且臣為君行詐偽以反國者眾矣,臣尚自惡也,而況於君?』再拜而辭,文公止之曰:『諺曰:築社者,攐撅而置之,端冕而祀之。今子與我取之,而不與我治之;與我置之,而不與我祀之;焉可?』解左驂而盟于河。
*解釋-

晉文公(重耳)返國,到了黃河邊,下令將盛食物的器皿和寢具丟棄,手腳磨出老繭,臉上顯露晦黑病色的人都走在隊伍之後;文公的舅舅咎犯知道了,在夜裡哭泣。

文公說:「我在外流亡了二十年,如今好不容易才能返國,舅舅不為這件事高興反而哭了,難道不希望我回國嗎?」

咎犯回答:「籩豆,是用來盛食物的,席蓐,有了它才可以睡覺,而您卻把它們都丟了;手腳磨出老繭、臉上顯露晦黑病色,都是勞苦功高的人,而您卻讓他們走在最後面。今天我也是走在後面的人,心裡真是不勝悲哀,所以就哭了。為了能讓您回來,用了許多欺瞞詐騙的手段,自己都厭惡自己,何況是您了!」。

咎犯說完便向文公拜辭,文公攔住他,說:「俗話說”築社者,攐撅而置之,端冕而祀之”(土地公的祭壇者,揭衣而立,正衣冠而祀- -意思為不能返國的時候,用了許多欺瞞詐騙的手段,都是為了能回國的權宜之計),現在您幫我取回晉國,卻不幫我治理,這怎麼行呢!」

說完,就殺了馬車左邊的馬(用左驂是對河神的尊重),在黃河之上立誓,願與咎犯共謀國事而不相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