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30 01:38:34璽珠

槍與玫瑰

好吧,我承認,迷戀槍與玫瑰,純粹是為了主唱Axl的美麗。
當然其他人也很有型,當然長得美麗的搖滾樂手,東、西方也不少,但Axl就是既粗暴(在舞台上丟麥克風架子)又柔媚(在舞台上唱歌用手指玩弄長髮),既天真(反戴鴨舌帽的模樣)又邪氣(玩女人的樣子)。
當然,我指的是全盛時期的他。
因狂放而顯得勁瘦的身體、裹在緊身皮褲或貼身短褲的大腿曲線(哪有男人如此適合穿小短褲的?他的腿真美!)、彈鋼琴時聳起的肩線,還有那要命的嘶吼唱腔。(現在大概只有聯合公園的查斯特可媲美)
在在都顯示他的絕對。


話說回來,搖滾不死,只是凋零。
不知為何,每次有新的搖滾樂團出現時,大家就會開始提起搖滾樂死不死的問題。
別的音樂都沒有這種困擾,唯獨搖滾樂要面臨這種哲學性思考。也許是因為搖滾樂專屬於絕美和青春吧?
尼采宣布:「上帝已死。」
這問題一樣難解。
天知道?



註:圖的來源來自 殘缺之美:醉臥文藝沙場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rthistory

以及
http://www2.ee.ntu.edu.tw/~b9901045/gnr.htm
旗袍Emma 2006-07-06 00:56:17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rthistory/
看到我的圖變成你家的顯示圖,
好榮耀,
也很高興,
謝謝你唷!
承認迷戀AXL的美貌也沒什麼,
在下我也是,
我更喜歡他早期還是重金屬地下樂團的模樣,
全身上下充滿邪氣的男人,
一臉傲視群雄的睥睨狂放,
沒有女人可以逃過那雙電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