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憶似水年華 下
【追憶似水年華──1950年代7】廖輝英/人生初舞台(下)
2019-04-23 00:00聯合報 廖輝英 文.圖片提供
考上初中時,我家沒有收音機,我從三點站在隔壁窗口聽他家的收音機到六點,還在報男生榜單;又不敢回家,還好爸爸興沖沖騎自行車回來報喜……
北一女高中畢業三十年校友會,廖輝英在洛杉磯代表當屆校友演講。 圖/廖輝英提供
一家人也不得吃飯,只想著他去哪裡?等到夜裡七點多,派出所來了一名警察先生,叫爸爸去警局接電話。爸爸什麼都沒問,緊跟著警察跑出去。我不敢問媽媽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過了好久,爸衝了回來,才拉開一線門便高喊:「找到了!找到了!」原來哥從烏日一路走到大庒(今梧棲境界),又餓又冷又怕,站在廊簷下看著大風大雨一直哭,有個大人過來問他怎麼了?哥說了原委(難道真的告訴人家他要去修行?我很想知道,卻沒敢問。)大人問他有沒有親戚住在大庒,他說出二姑丈名字,大人把他帶到警局,警局一方面找人去請姑丈來領他回去,讓姑丈打電話到烏日報平安。
一番周折過後,爸爸竟然忘記剛剛都已做好失去哥哥的準備,現在一轉眼竟得意的誇起哥哥:「這孩子還真聰明,一個下午走到那麼遠。還會認路。」
烏日生活的種種,好多年長大些回想起許多事,我才恍然了解:當時生長的大地是那樣富足,在台灣富庶的土地上,沒有人會餓死;但也不是所有的農產品都可以兌換成現金,所以,除了少許行業,大部分人家都還是手頭拮据的。那時家裡大半都生好幾個小孩,依我看身邊那些家庭平均都生四個以上;小孩多,主婦洗衣做飯補衣都要用手,沒機器幫忙,當然就得用掉整天工夫;更沒力氣也沒時間去照顧會到處跑的孩子。小孩沒得補習,沒電視、沒收音機,也沒什麼玩具把他們留在家裡,自然都到野地上玩耍,有水有溝有毒蛇有大水壩,發生意外僥倖不死,是託天之庇。而遇險未死學得教訓,也是孩子長智慧增經驗的福氣。
大弟小時由我帶,漸漸長大,他便愛跟哥哥,因為比較好玩。五、六歲的時候暑假的下午,他和哥哥及一群小朋友到眾家媽媽洗衣的大水溝下游去玩,那裡有一個非常湍急類似瀑布或水灞的東東,所有稍大的小孩都被告誡過不能靠近那裡。
大哥只顧著和同齡小孩玩,不知危險的大弟越看越覺得瀑布像溜滑梯,才剛靠近就被沖下湍急的河道,載浮載沉,所有小孩全嚇呆了!沒一個會游泳!沒一個敢靠近!
我正好背著大妹在岸邊看到,那情勢應該無人可以搭救!我無法,只好背著大妹狂奔回家告訴媽媽!媽一聽,什麼都沒問,竟然用力打我一個耳光,我被打得莫名其妙,但也只好緊跟著她往河邊跑!那時我心裡想:等我們跑回去大弟應已斷氣;就算僥倖沒死也沒活路!因為媽媽只有一百五十公分高,又不會游泳……想到這,我的眼淚便滾了下來!想到我帶他這麼多年都沒事,才跟哥哥第一次去玩就生這種事……大弟雖然很皮,但長得眉清目秀……
兩分鐘衝到河邊,卻只聽見歡聲雷動!大弟居然在岸上,已吐過水,看起來不太好,但卻是活的!
原來正危急時,有位駐防烏日的軍人叔叔正好經過,立刻跳下水救起大弟!
當晚我們盡其奢華的設宴款待救命恩人,而且重金答謝,軍人叔叔雖一再推拒,最後仍被爸爸強迫收下,雙方變成好友,常到家中走動。
台北歲月
我們全家是在我上完小二後搬到台北,主要是哥哥上小五,兩年後得參加初中聯考;台北考生較有勝算。加上媽媽認為爸爸空有一身本領,到台北才能賺更多錢。
剛開始我們因租金便宜租屋三重,卻讀台北橋的太平國小和永樂國小(太平沒收女生),媽早已打聽好太平的升學率頗高。我讀什麼都沒意見,但每天早上擠24路公車上學有如一場戰爭逃難,不管怎麼用力,當車掌覺得人已擠爆硬要關車門時,我往往還站在車外哀怨而羨慕的看著擠上公車的哥哥,哥則非常歉疚的對我說:「我先去喔,早讀要考試。」我當然知道哥哥也是小學生,一開始他讓我站他前面,是我自己太小被擠到後面,逃難般的擠車經驗,像夢魘般上演一年,一年後我們搬到廈門街崁頂下面的矮房子,一排四間,各一房一廳,沒廁所,公廁在房子的最前面,在我們搬去時,黃金已堆滿疊高,顯然歷史悠久根柢堅固,大約無人清掃,沒有門不說,連要方便的落腳之處都沒有。幾十年之後,我讀愛爾蘭裔美籍作家法蘭克.麥考特的處女作也是成名作《安琪拉的灰燼》,讀到他長期酗酒不養家、最後甚至拋家棄子永遠失蹤的父親,童年顛沛流離,他們租的房子完全就像我們當時所租的房子,住那種房子需要多少忍耐,真的無須贅述。
還好那一年內,父親離開那家一年多都發不出薪水的上市公司,有人找他設計一組大機械賺了一筆大錢,媽媽看了一陣房子,用四萬元買下廈門街有地的日式房子,而且在房子上請工匠隔了兩間房間,哥哥、弟弟一間,我和兩個妹妹共一間。
那條巷子很奇怪,巷口是市場,過來是磨豆腐店和雜貨店,再過來就是我們幾家一般民宅;後面則住著一群要嘛是親戚、要嘛是鄉親的福州人;他們的職業就是聞名的三刀:裁縫、剃頭、廚師,都講福州話。我們家的隔壁有一個大而高的圍牆,前後院種滿灌木和喬木,裡面住的是夫妻二人,聽他們煮飯女傭說出一個我沒聽過的機關名稱,反正就是高級公務員。再過去也有幾戶相似的日本建築,都是高級公務員的宿舍。
我在哥哥考上成功中學後三年考上北一女(省辦初中最後一屆),小學後四年無甚可說,就是讀書考試,沒有音樂課或體育課可上。正課上的是參考書,督學來校時,校方會通知學生統一交由學校收藏,改上課本。
考上初中時,我家沒有收音機,我從三點站在隔壁窗口聽他家的收音機到六點,還在報男生榜單;又不敢回家,還好爸爸興沖沖騎自行車回來報喜。
初中有什麼不同?北一女其實很嚴格,早上七點半到校,四點準時下課,絕不會要學生留下來讀書;但是,幾乎每天都有隨堂臨時考;我們的課表有音樂、美術、體育、家事課,絕對照表上課,而且都有作業要做,成果要交。考試過不了關要補考。我們要考游泳、投籃、一百公尺短跑、托排球等;音樂要抽曲目,邊唱邊打拍子;烹飪要做點心四道;家事分學期,鉤各種不同織法的袋子、做一件洋裝、一條裙子;美術有素描和水彩。雙十二校慶各種競賽和啦啦隊都有比賽。正如校歌中江校長所期許:小綠綠要「齊家治國一肩雙挑 」。
但,北一女是照表操課,其他時間自由支配也自行負責。那時還有留級制度,好像兩科不及格在五十分以下即留級,五十分以上可補考。
一九八三年,廖輝英(左一)獲聯合報文學獎,在贈獎會場與父母合影。 圖/廖輝英提供
一九八三年,廖輝英(前排左六)獲第八屆聯合報文學獎中篇小說獎,同屆獲獎的還有平路、李昂、西西、盧非易、施叔青、黃凡等人。 圖/廖輝英提供
北一女六年,我覺得是我開竅和充實探索的黃金時代,也是奠定我後來持續在文學基礎上下功夫的基石。學校所在地讓我受惠良多,我常在剛考完試以後的下課時間,步行十分鐘到重慶南路書街看書,在沒有人引導之下自行找書。當時書街老闆很大器,反正書擺那兒隨你看,有些好書比較艱澀的,記在腦裡等將來有錢再買;有些易看的,當場就坐在矮凳上看將起來。往往看三、四小時後空手而出;下次再去老闆也沒給白眼,有時要看的書擺得太高,我也敢厚顏請老闆拿給我。
那時跟著爸爸翻譯日本電影對白,他口譯意思,我立即改寫成中文,又快又順,被片商讚不絕口,一試成主顧;雖不知道稿酬多少,但爸偶會給我幾塊錢;加上初二我就開始投稿,對一個學生而言,比當家教好賺,所以四大奇書《紅樓夢》等,舊俄小說中譯本如《卡拉馬助夫兄弟們》、《安娜卡列尼娜》、《戰爭與和平》、《齊瓦哥醫生》、《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哲理式小說等等;美國作家海明威、福克納的短篇小說;褚威格《一位陌生女子的來信》和許多寫夫妻等微妙的短篇小說作品;福樓拜的《浮華世界》(上述兩部在我成名之後重新出版,都請我寫過序;褚威格那本,事隔二十年兩次出版,我就寫了兩篇不同的序,也是有緣),莫泊桑兩本短篇小說集和《脂肪球》中篇小說等等,很多在當時實在並非完全看得懂,但也勉強囫圇吞棗;我很慶幸自己冒失而大量利用求學時代有著寒暑假的一大片時間吞下那麼多名著,往後才能利用忙碌的上班族少少的片斷時間或專業寫作時重讀它們而充分了解、衷心享受。
那時我還偶爾翻到署名金杏枝的作者所著的許多有關台灣養女的悲慘故事而一度很被吸引,他的書很厚很好讀,跟我在報上讀到的養女因養母以巨額聘金做梗不讓養女與男友結婚、致使養女偕男友雙雙自殺的新聞吻合,而以為作者是位女性,甚至可能本身就是養女才能寫得如此深刻。但金杏枝的小說看多了就覺得很雷同,慢慢失去吸引力,也就不再看了。大約二十年之後,我才偶然在一篇報導上得知金杏枝其實是位男性,讓我很意外。他當時算是很紅的,小說都放在書店進口處。
紅極一時的三毛和瓊瑤的作品我都是在《聯合報副刊》讀的,因朋友的關係,我和三毛曾有一面之緣,她很熱情的想教我這個妝化得亂七八糟的人化一個好妝,當然我因太丟臉而拒絕了。三毛的妝化得和曹又方有些相似韻味,都著重在眼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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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六年中學生活看的電影也不少,接續小時舊夢,我看了很多宮廷片,像珍西蒙絲的《深宮怨》,羅美雪妮黛的《我愛西西》拍了好幾集;不過,羅美雪妮黛最有名的是她和法國美男子亞蘭德倫合演的《花月斷腸時》,我陪迷他迷得要死的同學看了三次;也從媽媽的日文好萊塢電影雜誌得知在真實世界,兩人相戀又分手的八卦。聖經片也看了好多,贊成擁槍自重的《賓漢》主角卻爾登‧希斯頓演過多部……葛雷哥萊畢克、卡來葛倫、《美國舞男》的李察吉爾……一切仍是拜學校靠近電影街之故。
說到熱門音樂,從初二愛聽〈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開始,幾乎流行的都愛,〈Dear John〉;田納西華爾滋、Change partner……我是個音癡,愛聽不會唱,而且歌詞比旋律更感動我、更容易記。上大學時,要嘛從羅斯福路搭0南回家,要嘛走路回來,都會經過和平東西路交口的一家唱片行。當時已不賣黑膠唱片,而是錄音帶;雖然彼時都有在打工(其實也是在幫雜誌社寫稿)或向報紙副刊投稿,但也不是很闊綽。那些原版錄音帶對學生而言都算奢侈品,老闆告訴我可以用低價拷貝給我,不過沒有原版封面,也沒有歌詞,但可以複印給我,只要自付複印費。當時買了不少這種便宜太多的錄音帶。彼時上課用原文書的大學生,因原文書太貴,都向有書的人借去複印,當時不知這是錯誤的事,也沒聽過所謂版權之語。大家拷貝來拷貝去,習以為常;直到三十幾年之後,台灣才有版權觀念。後來我自己也成為創作者,更明白版權所有的重要。而四十年已飛逝而過。
西洋歌曲也有很多舞曲,但標準舞曲如三步、四步、探戈,都與律動無關。我不會跟著起舞。搖滾是較後來的事,每一位搖滾巨星,我都只喜歡他們一部分,只有一位是喜歡他歌曲的快速和動感。
之後,當年的台視公司,每周六(或周日?)的下午六時開始,播放一小時英國搖滾歌星湯姆瓊斯的演唱節目。那其實不只是單純的演唱,歌星和粉絲的互動更教人嘆為觀止。湯姆出身礦工,算是煙嗓或酒嗓;歌聲渾厚粗獷,絕對比不上許多美聲歌星;但他表演動作誇大熱情,唱到最火熱時,女粉拚命扯他的西裝、袖子、衣角,湯姆順應時勢,一下子拉掉領帶,一下子脫掉西裝,只差沒連襯衫也脫。那種全力演出令人動容。我那時常在家做運動,突然聽到那旋律,體操沒做,隨意跟著旋律扭動起來,覺得湯姆的歌無論快慢輕重,都可輕易轉換成舞動的動作。之後每當他的節目開始,媽媽就會特意走到客廳,揶揄的說:「喔!又是那個瘋子的節目!」但沒有一點禁止的意思。
為了聽歌運動,還是要有自己的收音機兼錄音機才方便。那時我一位自國小、初中、高中到台大中文系都同班的同學(後來我還做了她的伴娘),家裡開電器行,主動跟我說他父親可以便宜組一台收音機賣給我。大約一星期左右,我用幾百塊買到那台不錯的收錄音機,為生活增色不少。
成為上班小資女,台北開始出現大型百貨公司,不過賣的衣飾並非我的薪水負擔得起。我到博愛路大布行剪一些便宜好看的台灣花布,然後固定到同安街一位裁縫師那裡參考時裝雜誌,每季做幾件洋裝或套裝,也有我個人很偏愛的改良式旗袍。讓青春有了色彩。迷你裙流行,青春正盛,必穿行頭。倒是熱褲,未婚時不好穿,反倒是做了媽,為了抗議一個女人的閒言閒語,我硬是穿了它帶兒子去墾丁。
那時出國有限制,不是想出就出。父親因為工作,那幾年出了幾趟國。我們全家去松山機場送行,看著他在用欄杆圍起、就在眼前的停機坪上機,幾個月後再去接他。也是在松機,我送最好的同學到芝加哥留學,看她揮淚拜別父母家人和好友,覺得又近卻又很遠。
人家都說小說是故事的場域,我寫了四十本小說,另四十本散文裡面有更多各種人的故事縮影,此外手中還有太多沒寫的故事。憑良心講,我覺得真實人生裡,精采故事比小說多過千百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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